创兴资源(6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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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创兴(60019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12-09 17:4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筑闳建设应收账款13362.66万元,应付账款14245.16万元[11] - 筑闳建设2024年末资产总额238545936.37元,负债总额235941850.76元,净资产2604085.61元[27] - 筑闳建设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 - 642202.30元,净利润 - 2411550.84元[2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筑闳建设总资产账面价值21782.24万元,总负债21762.98万元,全部股东权益19.25万元[29] - 筑闳建设评估值为19.06万元,减值额为0.20万元,减值率为1.02%[29] - 2022年公司收入为1.41亿,2023年度锐减到4440万元,下降69%,2024年度减少到176万元,下降96%,2025年1 - 9月无收入[37] - 2025年1 - 9月筑闳建设发生净亏损241.155084万元[39] - 2025年9月30日,筑闳建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3390.59元[39] 股权交易 - 公司拟以20.00万元向台州冠格转让筑闳建设100%股权,溢价3.90%[12][14] - 2025年11月26日董事会通过调整转让筑闳建设股权方案[14] - 2025年8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喜鼎建设100%股权[10] - 台州冠格注册资本200万元,王维仁持股70%,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18] 公司决策 -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45]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45][46]
*ST创兴终止向控股股东方不超4.9亿定增 已连亏2年3季
中国经济网· 2025-12-02 15:27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 - 公司股票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已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创兴资源”变更为“*ST创兴” [2] 财务表现与退市风险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93亿元 [1]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401.3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等收入后的营收为8355.69万元,低于3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标准 [1][2]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下降35.53%,扣除特定项目后的营收同比下降35.76% [4] - 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21亿元、-1.93亿元、-0.14亿元 [3] 已终止的融资计划详情 - 公司原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3亿元,发行价格为3.86元/股 [3] - 原计划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8亿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 - 原定发行对象为华侨商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实业的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 原计划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数字经济智慧赋能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
*ST创兴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智通财经· 2025-12-02 11:23
公司资本运作决策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 - 该决定是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等多种因素,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作出 [1] - 公司自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一直关注各项相关工作 [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2 07:13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全部职权,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相应废止[1][15][41][42] - 本次治理结构调整已获得董事会和监事会全票通过,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2],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16] - 公司计划同步修订18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核心治理文件[4][6][8][10][1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治理结构调整议案[22][24] - 股东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6%股份,已于2025年12月1日提交临时提案[22]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325号物产天地中心[24][25] 融资计划变更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计划最初于2023年4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31][32] - 终止决定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此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6][37][38] -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定向发行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制度修订范围 - 本次修订涉及公司全方位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关键内控文件[12] - 特别修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合规管理[12] -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1、2.01、2.02、2.0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27][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58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5][35] - 此次治理结构调整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36] - 股东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持股3.06%)提出临时提案,将取消监事会及相关制度修订事项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4] 相关制度全面修订 - 公司结合实际对1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 [1][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1] - 第1至6项修订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终止定向增发事项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自2023年4月启动,截至公告日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51][52] - 终止决定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等因素 [53] - 终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54][55][56]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在内的多项议案 [43][45] - 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有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4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0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 - 取消监事会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1] - 取消监事会后,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废止 [1] - 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解除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内容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 - 删除了部分条款中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的表述,并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2] - 对因新增或减少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化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ST创兴(600193.SH):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格隆汇APP· 2025-12-01 20:22
公司融资决策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 - 终止决定是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多种因素后作出 [1]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1] -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ST创兴(60019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31
内控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内控审计部负责财务与内控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任免[6] 工作规范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需提交年度计划和报告,时间有要求[10] 检查频率 -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和重大事项等情况[10][11] 人员管理 - 建立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13] - 违规人员按规定处分,犯罪移交司法[13]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其解释[16]
*ST创兴(60019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1]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16]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公司与关联人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2]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决议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 审批权限与豁免 - 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1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
*ST创兴(60019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31日首次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5,373,000元,股份总数为425,373,000股,均为普通股[11][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6][37][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5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等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51][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4]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75]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二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0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3]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2] - 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2]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现金分红优先[145]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46] - 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净利润盈利、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影响后续经营时优先现金分红[147] - 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未来12个月有重大计划、现金流为负、资产负债率达60%以上时可不现金分红[148]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20%[15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4]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二十天通知[161]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7]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7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6]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17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