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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股份(6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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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7:1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7][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已披露,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8]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 [8] 财务报告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公司发布了2025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6]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5:49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13点30分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9:15至15:00 [2][3]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及10日 [10][14]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包含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 [7][20] - 审议关于政府征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进展情况的议案 该事项因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预计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故提交股东会审议 [23][30][31] - 审议中牧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5] 资产处置交易详情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分支机构及全资子公司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2号的闲置资产 涉及国有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设备 [28][32] - 征收补偿总金额为22,897.82万元 其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21,810.45万元 设备评估价值1,087.37万元 [28][32] - 该资产账面净值为18,330.63万元 评估值较账面溢价比例为24.92% 补偿款项支付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37][38][43][4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核心内容为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20] - 此项公司治理结构变更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2] 交易影响分析 - 本次处置的资产均为闲置状态 不用于公司产品生产经营 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1][48] - 资产处置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 预计将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正向影响 [32][48]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同业竞争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9][49][50][51]
中牧股份(600195.SH)前三季度净利润2.25亿元,同比增长175.49%
格隆汇APP· 2025-10-27 20:2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4.42亿元,同比增长6.3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5亿元,同比增长175.4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207元 [1]
中牧股份(600195) - 土地估价报告_甘方房土(2025)估字第028号
2025-10-27 17:48
土地信息 - 公司3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登记面积84912平方米[5] - 估价期日为2025年8月27日,估价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5日[6][7] - 宗地1剩余使用年期27.04年,终止日期为2052年9月12日[11] - 宗地2剩余使用年期31.63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14日[11] - 宗地3剩余使用年期29.98年,终止日期为2055年8月20日[11] - 宗地1证载和设定面积均为43034.2平方米[12] - 宗地2证载和设定面积均为11414.4平方米[12] - 宗地3证载和设定面积均为30463.4平方米[12] - 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七通”,宗地内“场地平整”[7][12][13] 资产价值 - 公司三块工业用地总地价合计84912万元[14] - 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评估总价合计73620707元[17] - 管道和水池等设施总价为1774586元,水库、沉淀池等设施总价为346259元,总计2120845元[19][20] 建筑信息 - 成品及原材料库建筑面积3892.75㎡,评估总价3054641元[14] - 水处理间、洗浴、厕建筑面积465.52㎡,评估总价939233元[14] - 家畜灭活疫苗车间建筑面积3064.86㎡,评估总价2404996元[14] - 动力厂房建筑面积626.41㎡,评估总价1184855元[14] - 疫苗车间(二价灭活日)建筑面积3341.1㎡,评估总价2621761元[16] - 动力站建筑面积1283㎡,评估总价2588581元[16] - 口蹄疫效检动物舍(1建筑)建筑面积5159.77㎡,评估总价11060999元[16] - 口蹄疫免疫动物舍(2建筑)建筑面积3556.91㎡,评估总价7624948元[16] 区域保障 - 区域供电现有供电保障率95%以上,通讯保障能力达100%,供水保障能力达98%,排水保障能力达98%,供气保证率达36%以上,供暖保障率达58%[24]
中牧股份(600195) - 土地估价报告_甘方房土(2025)估字第029号
2025-10-27 17:48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268号名城广场 4 号楼 2505、2506 室 |肃方家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0931-8512788 l 传真:0931-8512788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268 号名城广场 4 号楼 2505、2506 室 t肃方家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士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重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项 目 名 称:城关区人民政府盐场路街道办事处征收兰州中牧药 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 2 宗出让 工业用途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兰州市城 关区) 受托估价单位:甘肃方家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甘方房土(2025) 估字第 029 号 电子备案编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邮编:730000 一、估价项目名称 城关区人民政府盐场路街道办事处征收兰州中牧药械科技有限公司位 于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 2 宗出让工业用途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兰州市城关区)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城关区人民政府盐场路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 联 系 人:张淑苗 联系方式:18394676018 ...
中牧股份: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4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征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进展情况的议案 [1] - 公司总市值为76亿元 [2]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农业,占比达99.56%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0.44% [1]
中牧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2.2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47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44.42亿元,同比增加6.3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175.49%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6亿元 [1]
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17:4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合规五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6] 会议召开条件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通知;临时会议三日前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 12 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在 30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0]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22]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33] 会议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1]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2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2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23]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表决[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并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7 17:47
股份相关 - 公司1999年1月7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6] - 2013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14.8260万元[9]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为18000万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6000万股[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114.82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3]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问题请求起诉[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7]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5]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1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为外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117] - 战略与ESG委员会至少由5名董事组成[117]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0]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2] - 未来12个月内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累计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属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132]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8]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8]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9] - 公司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54]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154]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55]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事项应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60] - 章程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63] - 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同时废止[163]
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17: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19] 决议与实施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