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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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铜峰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5 17: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等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等应在任职等相关时点或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2] -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需立即披露并说明与重大事项的关系[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减持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董监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董监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应共同遵守规定[13] - 董监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3] - 董监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董监高买卖股票违规将受处分并赔偿损失[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25 17:1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3][6] - 授予数量为12.00万股[3] - 授予价格为3.91元/股[3] - 授予人数为4人[11]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1] - 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1] 解除限售比例 - 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3%、34%[12] 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13] - 2024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13元/股等[13][14] - 2025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15元/股等[14][15] - 2026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17元/股等[15] 激励对象 - 为4名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18] 剩余份额 - 2023年确定预留份额220.00万股,本次授予后剩余208.00万股[20] 成本摊销 - 预留部分总成本14.52万元,2024 - 2028年分别摊销[22]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5 17:1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 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 ...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5 17:18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 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4.0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25 17:18
回购情况 - 2024年9月25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4.0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0.006%[6] - 回购价格3.91元/股,款项156,400元,资金为自有资金[6] 股本变化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630,629,155股减至630,589,155股[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11月16 - 2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 - 2023年12月5日收到激励计划批复[3] - 2023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3] - 2024年1月11日披露首次授予结果公告[4] 影响说明 - 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经营及激励计划实施[11]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5 17:18
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在铜陵市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0月15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不同[6] 议案相关 - 本次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月26日披露[8][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13] 时间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10月8日[16] - 会议登记时间为10月14日,地址在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17] 公司联系 - 公司联系地址在铜陵市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邮编244000[19][21] - 联系电话0562 - 2819178,传真0562 - 5881888,联系人李骏[21]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9-25 17:18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监事会审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1]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 同意以2024年9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3]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25 17:18
股份回购 - 公司将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后总股本减至630,589,155股[1] - 回购后注册资本减至630,589,155元[1]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担保[2] -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起45日内[3] - 申报地点在安徽省铜陵市相关地址[3] - 联系人是李骏,电话0562 - 2819178[3]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9-25 17:18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4人,共12万股[2] - 获授人员为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占预留授予股票总数100%[2] - 获授股票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02%[2] 激励限制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公司总股本1%[2]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权益授予价值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授予价值按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40%确定[3]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及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9-18 15:49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1、公司名称:美峰电子(泰国)有限公司(Metafilm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2、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690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及 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同意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 于在泰国设立公司、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 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 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 泰国生产基地投资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 务中介机构、设立泰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