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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电子城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3 17:51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 ...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3 17: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8,891,91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 元,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 33,444,999.93 元后的募集资金 2,376,554,995.23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79,426.35 ...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7:51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 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 ...
电子城:电子城财务管理制度
2024-08-23 17:5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 理,规范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1 / 14 第二章 职责内容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十条 各级公司均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履 行工作职责,行使工作权限。 第二条 各级公司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 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在董事会及总裁办公会的领导下,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运营资产、控 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统一资产管理、统一资本运 ...
电子城:电子城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4-08-23 17:51
股票期权情况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8,667份[2] - 2021年注销3,705,275份股票期权[7] - 2022年注销3,705,250份股票期权[8]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78元/份调整为6.44元/份[9]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91人调整为75人[9] - 2023年调整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数量由3,332,442份调整为2,393,742份[9] - 2023年注销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938,700份[9] - 首期授予日期为2019年8月5日,授予数量9,997,400份,授予人数91人[12] - 预留授予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授予数量1,118,350份,授予人数18人[12]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188,667份股票期权,占预留部分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的16.87%[17] - 因离职等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4,116份,由公司注销[17] - 本次行权授予日为2020年6月17日,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18] - 行权价格(调整后)为5.78元/份[18] - 核心骨干1人可行权33,333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9801%,占总股本的0.0030%[19] - 核心业务人员12人可行权155,334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8896%,占总股本的0.0139%[19] 业绩总结 - 2022年营业总收入目标32.21亿元,实际完成51.50亿元,对标75分位值为29.30亿元[15] - 2022年EOE目标12%,实际完成17.97%,对标75分位值为12.98%[15] - 2022年新型科技服务收入目标5.56358亿元,实际完成7.75亿元[15] - 2022年总资产复合增长率目标5%,实际完成13.25%,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为113.20亿元[15] 其他要点 - 公司股票期权费用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在有效期内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经常性损益列示[24] - 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模式不影响股票期权定价[24] -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等待期按准则对行权相关费用摊销,以审计报告为准[24] -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4]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获必要批准和授权[24]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4]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25]
电子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3 17:5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首期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1 3、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声明,其已提 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 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副 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 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所有口 ...
电子城:电子城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23 17:51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与关联方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如下: 甲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电子城 IC/PIC 创新中心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城市更新公司")拟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燕东微")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的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对标的租金进行调整,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 ...
电子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8-23 17: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就电子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218,891,916 股,价格为 11.0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24,426.2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675,568.88 元。2016 年 8 ...
电子城:电子城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8-23 17:51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财务指标、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名激励对象近两年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行权比例100%;1名激励对象近两年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其中一年为"C",行权比例80%;1名激励对象近两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其中一年为"D",行权比例0%。因此,本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名,可行权数量为188,667 份。 三、上述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 ...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4-08-23 17:5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发展活力,保障股东、 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围绕董事会授权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二)依法合规。董事会授权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进行授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公司总经理代为行使的行为。 (三)权责对等。董事会授权不授责,在授权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并根 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和要求,通过总经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