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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0 2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4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02 | 审计报告 XYZH/2025YCMC01B010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百货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3-20 20:17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 审计单位: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信永和五合六师五名乐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8 号宫华大厦 A 座 9 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vangmen Beidaiie. ShineWing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86 (010) 6554 7190 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5YCMC01B010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小玲女士)
2025-03-20 20:17
刘小玲女士: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副教授。1994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 银川市商校教师,2006年1月至今任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现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 |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2025-03-20 2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9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 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三位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 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晓鸥女士)
2025-03-20 20:1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薪酬与审计 - 公司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占70%,绩效薪酬占30%[7] - 第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7] 报告披露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6]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6] 关联交易 - 第九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交易议案[5] 股东沟通 - 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了解经营情况[5]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生元先生)
2025-03-20 2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 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本人参加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0 20:15
人员数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700人[1] - 项目合伙人梁建勋等近三年签署报告数量不同[4] - 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情况[5] 业务数据 -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2] 执业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受处罚情况[5] - 除乐视网案外近三年无民事诉讼担责[10] 审计工作 - 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6] - 就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沟通[8]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经验丰富[9] 保障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10]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2025-03-19 18:15
诉讼金额 - 涉案金额70497461.82元[11] - 原告请求返还60000000元及受理费用203928元[12] - 判决返还不当得利款60178475元[13] 利息与费用 - 暂计至2023年12月4日资金占用利息6840973.65元[13] - 案件受理费197144元,原告负担9726元,被告负担187418元[13] - 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14] 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19日披露诉讼事项公告[10] - 2025年3月19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12] 影响判断 - 暂无法准确判断诉讼对利润的影响[15]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28 18: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07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15,824,691股,占比51.3336%[4] - 9名董事、5名监事全部出席[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9.3244%[8] -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9.2234%[9] - 《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4.0785%[11]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2025年2月28日于新百集团大楼十层会议室召开[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12]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3]
新华百货(600785) -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8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28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曲奎主持[6] - 2月13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2月21日提醒发布会议资料[6]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投票并计票、监票[10]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7人,代表股份115,824,691股,占总股份51.3336%[9] -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3244%[11] -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2234%[11] - 《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4.0785%[11] 合规情况 - 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符合规定[9]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均合规[12] - 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未列入议程的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