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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6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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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17 17:26
利润分配 - 以1,022,739,308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2元,共派204,547,861.6元[5] - A股每股派现0.2元,B股每股派现0.028541美元[3]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10/23,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10/24[3][6] - B股股权登记日2024/10/28,最后交易日2024/10/23,发放日2024/11/6[3][6] 税收情况 - A股不同持股期限股东补缴税款不同[9] - A股QFII和香港结算账户按10%代扣税,实派0.18元[10] - B股不同账户股东税收及实派情况不同[10][11][12]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4-10-15 15:35
审计机构变更 - 拟改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服务10年[12][19] 安永华明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245人,执业注会近1800人,超1500人有证券业务经验[13] -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审计收入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13] -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7家,收费9.05亿元,同行业66家[13] - 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14]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刘倩近三年签/核2家年报审计[15]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近三年签/核1家年报审计[16] 审计费用 - 2023年聘普华永道中天费用298.90万元,2024年聘安永华明不高于此[18] 审计报告 - 普华永道中天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19]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11 15:37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1] - 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生效[8] 安永华明情况 - 2023年末有合伙人245人等相关人员数据[2] -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等收入数据[2] - 2023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7家等客户数据[2] - 已计提和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3] 审计费用 - 2023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费用298.90万元[5] - 2024年改聘安永华明费用不高于2023年[5] 审议进程 - 2024年9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改聘预案[7] - 2024年10月11日董事会通过改聘决议[8]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11 15:37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 审计机构改聘 - 拟改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2024年度服务费用不高于2023年度[2] - 预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1 15:34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3][4] - 现场会议9点30分于上海东怡大酒店召开[4] - 审议改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5] 投票与登记信息 - 网络投票2024年10月28日进行[3]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7日,B股为22日[8]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7日[8] 股东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00 - 16:00[8] - 登记地点为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8]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9楼[9] - 邮编200135,传真021 - 68547170[9] - 电话68546835、68546925[9]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10]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16:5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34人,A股349人,B股85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67,112股,占比53.1482%[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542,677,700,比例99.8364%[5]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515,406,360,比例94.8193%[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515,392,260,比例94.8167%[8] 现金分红议案表决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491,073,586,比例100.0000%[9]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23,391,912,比例97.0218%[9]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21,047,162,比例98.8088%[9]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2,344,750,比例83.4713%[9] 利润分配议案表决 - 5%以下股东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票数51,604,114,比例98.3057%[10]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16: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 B 股 编号:临 2024-038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 司董事应到 8 人,实到 8 人,董事长庄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万航渡路 2453 号、2408 号两处房产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进行 征收,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公司万航渡 路 2453 号、2408 号两处房产进行征收,征收主体: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 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长宁第二房屋征收服 ...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上海机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6:53
致: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机电")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关于万航渡路2453号、2408号房产被征收的公告
2024-09-27 16:53
房产征收 -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万航渡路2453号、2408号房产由长宁区政府征收[2][3] 补偿数据 - 两处房产征收补偿总价合计20236.9898万元[2][3] - 预计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影响约13148.84万元[10] 房产信息 - 万航渡路2453号建筑面积12314平方米,宗地面积6003平方米[5] - 万航渡路2408号建筑面积686平方米,宗地面积657平方米[5] 交易情况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3]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4-09-12 16:49
股东大会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27日召开[2] - 登记发言股东人数限10人,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每次不超3分钟[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 利润分配 -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11]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8] - 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18][1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4] - 部分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5]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7] 会议规则 -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或监事推举一人主持会议[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监事通过[17] 投资项目 - 单个项目一次性或分批投入5亿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由董事会审议[16][21] - 单个项目投资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为重大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大会审议[16][21] -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超额部分报股东大会审议[16][21] 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