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6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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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油服(0103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8 17:46
会议股份信息 - 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临时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957,045,833股[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69%[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次为1,375人,其中A股股东1,374人,H股股东1人[5]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议案合计同意票数10,317,027,220股,占比97.74%[7] - 选举王敏生为非执行董事议案合计同意票数10,519,715,033股,占比99.66%[8] 中小投资者表决 - A股中小投资者对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票数29,892,929股,占比33.80%[9] - A股中小投资者对选举王敏生议案同意票数74,425,567股,占比84.00%[9] 公司变动 - 公司自2025年12月18日起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0] 人员信息 - 公司现任执行董事为吴柏志、张建阔、王敏生、章莉莉、杜坤[15] - 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为郑卫军、王鹏程、刘江宁[15]
石化油服(600871)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8 17:31
权限设置 - 董事长可对当年资本开支金额作不大于15%的调整[14] - 董事会审批投资额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单个项目,董事长可审批不大于3%的项目[14] - 董事会审批单项投资额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的风险投资项目,董事长可审批不大于0.5%的项目[14] - 董事长可对当年长期贷款金额作不大于10%的调整[14] 会议安排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9]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召开[15]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15] - 季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历第二、四季度首月召开[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4日以前通知,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25][26] - 四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7][31]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28][2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其他董事出现同样情况,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特定情况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其余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34]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举手、口头、书面投票,不同会议形式表决方式有不同要求[35] - 制订公司债务和财务政策等方案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37] - 公司决定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合并事项[3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 其他规则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反对且记录在案的董事可免责[3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定稿后相关人员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40] - 董事出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包括异地交通、食宿、会议场所租金等[40] - 公司董事会须按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披露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重大事项及时披露[43] - 独立董事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相关部门报告[43] - 须经股东会审批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43] - 董事会决议属总经理职责或授权范围,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执行情况[43] - 董事长检查督促决议执行情况,每次董事会召开时总经理书面报告前次决议执行情况[43] - 本规则制订和修改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45]
石化油服(600871)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20251128-ZLcmts

2025-12-18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2月31日发起设立,1994年11月20日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9] - 2014年12月17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更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 - 公司住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邮编100728,电话010 - 59965998,传真010 - 59965997[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项业务[15] 股份与资本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8,957,045,833股,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3,547,012,35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5,410,033,482股[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57,045,833元[20]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亿股,发起人持有16.8亿股占42%,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2亿股占18%,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4亿股H股占35%,向境内投资人发行2亿股内资股占5%[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购回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4]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H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种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特别表决程序[92]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9 -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最少3人,至少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9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4]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15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中期报告并公布[15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并公布[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54] 其他重要事项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8] - 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4] - 公司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171]
石化油服(600871)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8 17:31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单个项目投资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由股东会审批,不大于5%由董事会审批[8][11] - 投资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的风险投资项目由股东会审批,不大于1%由董事会审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等7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5种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临时股东会,除规定外由董事会召集,每年度除股东年会外均为临时股东会[19]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A股或H股股东权利,应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召开A股或H股股东会,只有对应股东可参加[19]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A股或H股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和受影响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通过[22] 会议通知与反馈 - 召开股东年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不含会议日)前发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不含会议日)发书面通知[31] - 董事会收到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3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34]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32]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4]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主任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4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主席违反规则时经出席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席[4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5]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分立、合并支付价款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特别决议[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3] - A股或H股股东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54] - 经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H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种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不适用特别程序[5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除职工代表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49][5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0]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提供至指定地方[41] - 登记发言的人数以十人为限,超十人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41] - 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不超五分钟,第二次不超三分钟[47] - 会议主席宣布开会后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股份数符合法定要求并公布议程[46] - 列入议程提案表决前应审议,会议主席征询无异议视为审议完毕[46]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5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依法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和公司网站刊登[6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现场会议相关文字资料[6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报备材料及办理公告事务[6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注明相关信息[64] - 本规则制订和修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后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6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59]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2] - 股东会连续举行,因异常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58]
石化油服(600871) - 石化油服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8 17:30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 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1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石化油服"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石化油服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 关法律")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
石化油服(60087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8 17: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25-04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75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1,374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556,951,282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0,058,743,125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 498,208,15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55.69 | 1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 层 7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 ...
中石化油服(01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6:4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英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文版本與 英文譯本存在不一致之處,以中文原文為准。 (股份代號:103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制度 5 | | 第四章 | 董事会议事程序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信息披露 12 | | 第六章 | 董事会决议案的执行和反馈 12 | | 第七章 | 附则 1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 ...
中石化油服(010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6:4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英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本公司《公司章程》中文版本與英文譯本存在 不一致之處,以中文原文為准。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3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经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和授权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类型 4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5 | | 第一节 | 提案的提出人 5 | | 第二节 | 提案的征集 6 | | 第三节 | 会议通知 6 | | 第四节 | 会议的召开和延期 9 | | 第五节 | 会议的登记 9 | | 第六节 | 会议的召开 11 | | 第七节 | 表决 ...
中石化油服(01033) - 章程

2025-12-18 16:4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英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本公司《公司章程》中文版本與英文譯本存在 不一致之處,以中文原文為准。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3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 股份和注册资本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6 | | 第四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五节 | | 股票和股东名册 7 | | 第四章 |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 | | 第一节 | ...
中石化油服(01033)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12-18 16:4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33) 公告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 員載列如下: 董事: 吳柏志先生(董事長、執行董事) 張建闊先生(執行董事、總經理) 王敏生先生(非執行董事) 章麗莉女士(非執行董事) 杜坤先生(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鄭衛軍先生 董事會設立 4 個委員會。下表提供各董事會成員在這些委員會中所擔任的職位: | | 戰略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 --- | --- | --- | --- | --- | | 吳柏志先生 | C | M | | | | 張建闊先生 | M | | | | | 章麗莉女士 | | | M | | | 杜坤先生 | M | | | M | | 鄭衛軍先生 | | M | 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