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6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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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油服:H股公告—翌日披露表格
2024-09-05 16:55
股份数量 - 2024年9月4日和5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5,414,961,482[3][17] - 库存股份数目为0[3] 回购情况 - 2024年8月21日回购待注销但未注销股票1,100,000,占比0.02%,每股回购价HKD 0.527[4][18] - 2024年9月4日回购待注销但未注销股票570,000,占比0.01%,每股回购价HKD 0.5142[4][18] - 2024年9月5日回购待注销但未注销股票380,000,占比0.01%,每股回购价HKD 0.51[4][18] - 2024年9月5日购回股份数目为380,000,付出价格总额为HKD 193,800[11][24] - 按回购授权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50,000股,占比0.04%[11][24] 授权与期限 - 购回授权决议获通过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可购回股份总数为541,496,148[11][24] - 股份购回后新股发行等暂停期截至2024年10月5日[11][24]
石化油服:H股公告—翌日披露表格
2024-09-04 17:33
股份数量 - 2024年8月31日和9月4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均为5,414,961,482[3][17] - 库存股份数目为0[3] 股份回购 - 2024年8月21日回购待注销股票1,100,000,占比0.02%,每股回购价HKD 0.527[4][18] - 2024年9月4日回购待注销股票570,000,占比0.01%,每股回购价HKD 0.5142[4][18] - 2024年9月4日购回股份数目为570,000,付出价格总额HKD 293,080[11][24] - 公司可根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总数为541,496,148[11][24] - 按购回授权已回购股份1,670,000,占授权决议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0.03%[11][24] 其他信息 - 购回授权决议获通过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11][24] - 股份购回后新股份发行等暂停期截至2024年10月4日[11][24] - 股份类别为H类普通股,代码01033,在交易所上市[17][24]
石化油服:H股公告—翌日披露表格
2024-08-22 16:28
股份数据 - 2024年7月31日和8月21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均为5,414,961,482[3][17] - 2024年8月21日公司购回股份数目为1,100,000,付出价格总额为HKD 579,660[11] - 公司可根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的总数为541,496,148[11][24] - 截至2024年8月21日,根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占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02%[11][24] - 2024年8月21日回购股份最高回购价为每股0.53港元,最低为每股0.52港元[24] 时间相关 - 购回授权决议获通过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11][24] - 股份购回后新股发行等暂止期截至2024年9月20日[11][24]
石化油服: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21 15:59
股东持股情况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727896364股,比例56.51%[1]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5402180694股,比例28.46%[1]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325469800股,比例1.71%[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39598291股,比例0.74%[1] - 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基金持股60723400股,比例0.32%[1] - 安徽阳光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3476000股,比例0.28%[2] - 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000000股,比例0.20%[2] - 李枫持股29844000股,比例0.16%[2] - 何龙持股26000000股,比例0.14%[2] - 安徽中益正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260000股,比例0.08%[2]
石化油服(600871)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4-08-20 19: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及执行主体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5] -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5] -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5] - 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5]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5]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5]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5] -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5]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 -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公司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6][7] -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与分(子)公司参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与员工[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7][8]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与实施规范 投资者交流 - 公司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进行沟通[11] - 沟通途径包括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11] - 每季度进行一次股东识别和目标投资者认定[12] - 交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等[10] 股东大会 -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2] - 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12]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等[13][14] -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14] 业绩说明会与路演活动 - 公司应当积极于定期报告披露后举行境内外业绩说明会[14] - 公司视情况举行境内外路演推介活动[14] 座谈沟通与现场参观 - 为投资者、调研机构及个人与公司座谈沟通、现场参观提供便利[14][15] - 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15] 接受调研与采访 - 公司主体在接受调研或采访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15] - 公司应当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15] 网站管理 - 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登载相关信息[16] -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运维[16] 上证e互动平台 -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重视和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17] 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传真与电子信箱 - 公司开设投资者关系咨询电话、传真与电子信箱[18]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执行主体的资格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执行主体须接受培训和指导[31][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诚信、公正、热情服务的工作精神,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沟通技能[33]
石化油服(60087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0 19:44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34.56亿元,同比增长10.2%[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亿元,同比增长12.5%[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1,567.8亿元,同比增长15.3%[7] - 2024年上半年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821,444千元,同比下降0.8%[20]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1,807千元,同比增长38.6%[20] - 2024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人民币616.8亿元,同比增长15.4%[21] 主营业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钻井作业完成13,456口,同比增加8.9%[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物探作业完成2,345平方公里,同比增加12.6%[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CCUS业务实现收入45.6亿元,同比增长20.1%[7] - 物探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740千元,同比增长6.3%[22] - 钻井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8,880,289千元,同比增长0.1%[23] - 井下特种作业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569,305千元,同比增长18.5%[26] - 工程建设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258,740千元,同比下降17.8%[27] - 国际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890,871千元,同比增长14.0%[28] 研发与创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3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6%[7] - 公司拥有涵盖油气勘探和生产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支撑体系,能够为各类油气田提供一体化服务[17] -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页岩气石油工程配套技术,形成了五大技术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国产化[17] - 公司拥有先进的勘探开发技术和强大的研发能力,持续为公司的服务带来较高附加值[1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资产负债率为45.3%,较上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6亿元,同比增加18.4%[7] - 公司上半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30.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7%[116] - 上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4.3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0.9%[116] - 上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为202.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8%[116] - 上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236.3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116] - 上半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67.0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5.6%[116] 未来展望 - 预计2024年下半年油服行业仍将延续景气上行态势,公司新签合同额有望达到900亿元[44] -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重点推进物探、钻井和测录井等主营业务,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46][47][48] -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大力开拓高端高效和轻资产市场,提升外部市场整体创效水平[45] - 2024年下半年计划完成井下作业3,155井次[49] - 2024年下半年计划新签合同额80亿元,完成合同额108亿元[50] - 全年产品产业化、新技术创收40亿元[52] - 2024年下半年计划资本支出29.9亿元[54]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依法合规经营[68] - 由于任期届满,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陈锡坤先生等多名董事和监事离任,新任董事和监事获选[72] - 程中义先生被聘任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柯越华先生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72]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发生变更[73] 环境保护 - 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持续推进作业现场环保管理标准化[78] - 公司强化现场能效管理,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5.6%[78] - 公司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绿色低碳意识[79] - 公司拥有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网络[79] - 公司积极开展环保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环保管理水平[79] - 2024年上半年应用网电钻机完井721口,同比增加123口,钻井进尺291.8万米,占国内钻井总进尺454.2万米的64%,替代柴油37.9吨[80] - 2024年上半年碳排放量102.1万吨,同比减少16.3万吨[80] 社会责任 - 向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三河口镇学校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信息化教学升级、设立助学金、校园文化建设等[81] - 2024年上半年购买乡村扶贫产品约人民币1,200万元[81] 关联交易 -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了采购原材料和设备、提供工程服务、综合服务支出、科技研发收入、土地和房产租赁支出、设备租赁支出、利息支出、取得借款和偿还借款等一系列关联交易[89][90] -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发生了存款、贷款和授信等金融业务[91][92][93][94] - 公司认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利润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90] - 公司期末应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款项为121.70亿元,应付其款项为50.29亿元[91] - 公司期末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7.65亿元,向其贷款余额为221亿元[92][93] -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函及票据授信总额为150亿元,实际发生额为102.52亿元[94]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78,667千元[9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27,678,387千元[9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9.7%[9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11,954,229千元[96]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25,275,835千元[96]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10,819户[99] - 前十名股东中最大股东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56.51%[101] - 前十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46%[101]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70.18%[107]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719,174,495股H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3.28%[10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为0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109]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为36,821,444千元[120] - 营业成本为33,864,636千元[120] - 管理费用为960,299千元,研发费用为1,115,981千元[120] - 财务费用为346,091千元[120] - 净利润为451,807千元[1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807千元[120]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52,020千元[120] - 综合收益总额为399,787千元[120] 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5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当期损益[1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5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5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当期损益[154] 电话会议关键要点 - 业绩总结: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同比变动幅度及原因分析[157][158][159] - 用户数据: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户规模及增长情况[160][161] - 未来展望和业绩指引:公司对未来一段时期的经营目标和业绩预期[162][163][164] -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公司正在研发的新产品或技术,进展情况和预期效果[165][166] - 市场扩张和并购:公司在新市场的拓展情况,以及并购整合的进度和效果[167] - 其他新策略:公司正在实施的其他重要经营策略及其影响[157][158]
石化油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4-08-20 19:44
会议相关 - 2024年8月8日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8月20日召开,7位董事亲自出席,2位委托出席[3] 财报披露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人事变动 - 聘任柯越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程中义先生不再兼任[5] 分红决策 - 董事会决议不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 业务评估 -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审议通过[7] 股份回购 - 拟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H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资,期限至2025年6月11日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7] - 回购A股股份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五项制度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8][9]
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4-08-20 19:44
制度修订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15年2月9日审议通过,2021年8月3日第一次修订,2024年8月20日第二次修订[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还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负责人及职责 - 公司总会计师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16] - 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并定期自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和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督促改正重大缺陷[1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通报经营或财务重大事项等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披露事宜等[15] -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处理信息披露事宜[15] - 与交易商协会的联络及相关文件编制披露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内容不超定期和临时报告范围[16] 股东相关披露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股东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公告[21] - 拟通过上交所减持A股,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告知并披露计划[21] - 所持A股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并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3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30]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31]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33]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33]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33]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3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38]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38] - 第一季度报告应在当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披露[38] - 第三季度报告应在当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披露[38] 其他披露规定 - 预计在董事会宣布股息等,须在董事会召开至少7个工作日之前通知相关交易所[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知悉重大信息应履行内部报告程序[44] - 除董监高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联络人知悉重大信息1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材料[46]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46] - 出现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47] - 公司收到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报告董事长[31] 暂缓或豁免披露 - 符合特定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9][50]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已保密等条件[51] - 相关部门拟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应编制审批表提交董事会办公室[51] - 经董事长签字确认暂缓、豁免业务方可生效[52]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出现异常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53] 自愿性披露及其他 - 公司可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但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误导投资者[54] - 暂缓、豁免业务相关资料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54] - 公司董事长等人员接待投资者等前应告知董事会办公室并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56] - 公司设立含信息披露栏目的网站,建立股东咨询联系方式并在定期报告公布[58] - 公司应加强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和进展中信息披露文件的保密工作[58] - 公司对相关人员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关注、记录和引导,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违规利用内幕信息[60]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62] 制度制定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备案披露[6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5]
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8-20 19:44
制度修订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于2015年2月9日通过,2021年8月3日第一次修订,2024年8月20日第二次修订[1] 登记范围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应参照制定登记管理办法[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登记[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需登记[9]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等情况需登记[8] 管理原则 - 各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 定密与送达 - 确认事项构成内幕信息后按公司商业秘密基本范围目录定密[12] - 完整《登记表》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信息报送 - 发生重大事项相关知情人填写《登记表》上报董事会办公室[17] - 各单位向法定机构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8] 资料保存 - 《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27] 备忘录编写与报备 - 涉及重大事项,上交所要求时编写《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备[30] 内幕信息界定 - 拟质押5%以上股份等情况构成内幕信息[32] 违规处理 - 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36] 制度实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