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600982)

搜索文档
宁波能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2 20:38
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504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 00504 号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 审核。 编制《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 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宁波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 作的基础上,对宁波能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0:3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 年 6 月 8 日证监发行字(2004) 91 号文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投资人公开发行以人民币认购的普通股 5000 万股,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ENER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 2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党委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2 20:38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 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楼松松先生、余斌先生和胡 韶琦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 过。本议案尚需提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2 20:38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212156326亿元[2]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15元(含税),合计拟派含税现金红利1.6764412275亿元[2]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41.15%[2]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3] - 方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20:38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3] - 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3] 人员与资金 - 2023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222人[1] - 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4] 合规情况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5] -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5]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天衡为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8][9] - 2024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相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11]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0:3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东大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 会")。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0:38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20:3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1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 会执业会员,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 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 ...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22 20:38
股本信息 - 公司原注册资本111776.8211万元,修改后为111762.7485万元[1] - 公司原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111776.8211万股,修改后为111762.7485万股[1]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1800万股,占发行时总股本的70.24%[1] - 2006年3月20日股改后普通股16800万股,发起人持有10300万股,社会公众股6500万股[1] - 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新增股份25200万股,总股本变更为42000万股;2014年7月1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2693万股[1] - 2019年6月26日公司股本变更为74693万股[2] - 2019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新增股份33976.5511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08669.5511万股[2] - 2020年4月3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新增股份3107.27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11776.8211万股[2] - 2023年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注销股份14.0726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11762.7485万股[2]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三名[3] -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董事[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5]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6] - 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成员中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6]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7]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7]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5年[7] 董事会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比至少三分之一[8] -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或收购股权资产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8] -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或收购固定资产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以上[8] -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开转让标的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以上[8] -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资产抵押,被抵押资产抵押时账面价值需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9]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等[9]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8] - 公司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8] 股东大会规定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1] - 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安排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11] - 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者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达到10%以上(含本数),安排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11] -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过账面价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安排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11]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公告三次[11]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以被送达人在公司预留的传真号接受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以电子邮件发送的当日为送达日期[1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研究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听取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10] -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时,中期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10]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未达董事会权限标准的重大交易由经营层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天通知[16]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16] - 本次章程及其附件修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7] - 修改后的章程及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6]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024-04-22 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 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 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潜江瀚达 热电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潜江瀚达热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热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根据准则相 关要求,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公司与潜江热电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