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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6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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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6011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0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 4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 6 | | 第四章 | 持续信息披露 | 7 | | 第一节 | 定期报告 | 7 | | 第二节 | 临时报告 | 10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13 | | 第六章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 19 | | 第七章 | 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措施与法律责任 | 21 | | 第八章 | 附则 | 23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 ...
首创证券(601136)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25 20: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7]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公司[8] 保密管理要求 - 提供文件资料前审查,涉密资料报批备案[9] - 提供涉密资料签保密协议[10] - 发现资料泄露立即补救报告[10] 档案管理要求 - 服务机构境内工作底稿存境内,出境办审批[12] - 境外监管检查需经相关部门同意[12] 监督检查 - 公司对保密和档案事项自查,监督整改[12]
首创证券(6011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0:0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七月 (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的范围 | 4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7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8 | | 第五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报备管理 | 9 | | 第六章 | 责任追究 | 15 | | 第七章 | 附则 | 15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 ...
首创证券(6011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0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 3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及沟通内容 | 4 | | 第四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 | 5 | | 第五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方式 | 6 | | 第六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 13 | | 第七章 | 附 则 | 15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首创证券股份 有限 ...
首创证券(6011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0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零二五年七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的范围 | 4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7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8 | | 第五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报备管理 | 9 | | 第六章 | 责任追究 | 14 | | 第七章 | 附则 | 15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 责人,并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3/16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首创证券(6011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0:01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8] - 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52][5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境内外市场同步[10]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不得内幕交易[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操纵市场[11]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12] 披露渠道与时间 - A股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披露[13] - H股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www.hkexnews.hk",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文件同时在公司官网登载[13]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19]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中期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19]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1]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23]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0]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1] - 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时,公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33] 相关方责任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说明[4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3]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不得滥用权利[40][41] 报告编制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审核,最终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5][36] - 出现重大影响情形时,应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40]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相关宣传内容需审查[41] 财务管理与保密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44][45]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9] - 董事长等对不同类型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9] 暂缓或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从其规定[46] - 属于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且未公开或泄露,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总部各部门等告知董事会办公室,经审核、征求意见、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46][47] - 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公开、认定理由等[47]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48] 文件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专人管理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49]
首创证券(601136)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7-25 20:01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 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首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首 ...
首创证券(6011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7-25 20:01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票[11]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13]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处理违规[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2日内申报信息[2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2日内公司公告[28]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 [2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3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起生效[36]
首创证券(6011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7]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9]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9] - 严重触犯法规交监管部门处罚[2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2] - 新任高管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2]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7月25日审议通过[3]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5]
首创证券(601136) -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7-25 20:0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 市后的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杨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杨海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海滨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自任 职生效之日起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 候选人杨海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6 董 事 会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