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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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 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20:58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2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20: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14点30分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17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有不同时段[6] - 审议12项议案,第7项为特别决议议案[8][9]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A股代码601222,简称林洋能源[15] - 2024年5月16日9:30 - 11:30、14:00 - 16:30现场或传真登记[16][18] 其他 - 会期半天,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19] - 联系人崔东旭,电话传真0513 - 83356525[19] - 授权委托书需对议案选择表决,未指示受托人有权按意愿表决[22][23]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 数10,73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20:58
打造绿色环境 创造美好生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报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洋能源")在实现自 身发展,保持高标准的企业治理水平的同时,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 营管理之中,全力保证股东、客户及员工的长期利益,同社会各界广泛交流和沟 通,同利益相关方建立和谐、互信的合作共赢关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遵守道 德准则和法律法规,增强透明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努力实现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的同时,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报告以 2023 年度为重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力求全面客 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旨在加强公司和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交流。 同时,公司也接受社会的监督,以促使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三、时间范围 本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凯)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苏凯:曾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干部,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首席战略官,国能山水(深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易柯 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新能源业务行业, 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深有研究,能够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以及战 略定位合理性、公司经营目标设定的科学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 力,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 直接或间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0:5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执行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3][6][7]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变更使会计政策更符合规定,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7]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崔吉子)
2024-04-26 20:5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吉子: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国法研究中心 主任,韩国韩中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研究》主编、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等。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对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公 司各项制度建设的完善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已取得监管部 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0:58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0.65亿元[6] - 2023年度拟每股派现0.303元,合计派现6.18亿元[6] - 2023年末总股本20.60亿股,扣除1894.9万股计算分红[6]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643亿元[9]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11] - 拟开展不超1.5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13] - 拟用不超2.5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5] - 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可转债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7] 会议与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应到实到3人[1] - 多项决议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4][5][7][8][10][12][14][16] - 多个报告和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4][7][10] 其他事项 -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费不超3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期限12个月[18]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20:58
关联交易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70400万元,实际发生9569.37万元[5] - 2024年度预计10643万元,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1665.93万元[8] - 与多家关联方签销售、租赁等合同,定价参照市场价协商[22] 子公司资产 - 启东市华虹电子2023年末总资产98275.64万元,净资产79056.80万元[9] -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2023年末总资产10402.71万元,净资产4981.57万元[10] - 安徽华乐房地产2023年末总资产12884.10万元,净资产355.89万元[11] 公司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9]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382.74万元,净资产1758.16万元[20] - 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清耀40%股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