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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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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凯)
2025-04-25 22:40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苏凯:曾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干部,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首席战略官,国能山水(深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易柯 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新能源业务行业, 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深有研究,能够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以及战 略定位合理性、公司经营目标设定的科学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 力,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 直接或间 ...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资料保存与细则试行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试行[13]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提名委员会设置 - 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选举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建议[1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5]
林洋能源(6012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 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 ...
林洋能源(6012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证券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由证券部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包括: (一)明确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二)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六)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八)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 ...
林洋能源(6012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 《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或者调整现有委 员会。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部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 ...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22:07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 ...
林洋能源(60122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么新)
2025-04-25 22:0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么新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同意出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林洋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 ...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4-25 22:0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全年及2025年第一 季度新能源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二、新能源电站2025年一季度发电情况 | 地区 | 电站类型 | 装机容量 | 发电量 | 上网电量 | 结算电量 | 平均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 | --- | --- | --- | --- | --- | --- | --- | | | | (MW) | (万千瓦时) | (万千瓦时) | (万千瓦时) | | | | | | | | | 含税) | 1 地区 电站类型 装机容量 (MW) 发电量 (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 平均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含税) 内蒙古 光伏 135 18,819.19 18,819.19 18,819.19 0.82 江苏 光伏 474 55,267.52 47,460.13 47,460.13 0.78 安徽 光伏 501 41,995.34 41,711.76 41,711.76 0.55 风电 200 23,884.15 23,884.15 23,884.15 0.37 山东 光伏 5 456.43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