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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1.0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6083861677。 1.03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4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Ltd. 1.05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 666 号 邮政编码:226200 1.0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林洋能源(6012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林洋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
林洋能源(6012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程序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 理层的组织及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和 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作为公司经理层 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拟 定年度利润指标,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1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
林洋能源(6012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 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四)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 项;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 任、履职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五)曾被上交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甘丽凝)
2025-04-25 22:40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甘丽凝:现任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财会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会系 执行主任、和元生物独立董事、均瑶健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多年从 事财务会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财务制度建设的完善性、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林洋能源(601222) -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并及时公告。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崔吉子)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崔吉子: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国法研究中心 主任,韩国韩中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研究》主编、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等。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对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公 司各项制度建设的完善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已取得监管部 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
林洋能源(60122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之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 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 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披露程序。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