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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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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短期业绩承压,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国金证券· 2025-04-27 15:5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4 年公司营收 67.42 亿元,同比降 2%,归母净利润 7.53 亿元,同比降 27%;2025 年一季度营收 11.24 亿元,同比降 27%,归母净利润 1.24 亿元,同比降 43% [2] - 预计 2025 - 2027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5、9.7、11.0 亿元,对应 PE 分别为 15、13、12 倍 [4] 经营分析 -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2024 年境外收入 11.26 亿元,同比增 34%;与兰吉尔深化合作,扩大西欧和亚太市场份额,波兰市场份额超 30%,拓展新兴市场;与沙特 ECC 合资建设储能 PACK 工厂和本地化服务网络,完成海外多个产品认证 [3] - 2024 年储能业务收入 9.2 亿元,同比降 39%,毛利率 17.64%,同比增 1.55pct;截至 2024 年底,储能系统累计交付及并网超 4.5GWh,储备项目超 10GWh [3] - 2024 年电站收入 11.9 亿元,同比降 8%,毛利率 25.94%,同比增 14.46pct;2024 年在建项目超 1245MW,开工项目超 545MW,并网规模超 1145MW,风电项目并网 350MW [3] 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百万元)|6,872|6,742|7,658|8,625|9,706| |营业收入增长率|39.00%|-1.89%|13.58%|12.63%|12.53%|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1,031|753|853|971|1,098|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20.48%|-27.00%|13.26%|13.93%|13.06%| |摊薄每股收益(元)|0.50|0.37|0.41|0.47|0.53|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净额|0.17|0.47|1.08|0.62|0.78| |ROE(归属母公司)(摊薄)|6.66%|4.81%|5.33%|6.01%|6.69%| |P/E|12.76|19.35|15.37|13.49|11.93| |P/B|0.85|0.93|0.82|0.81|0.80|[8] 三张报表预测摘要 损益表 |项目|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主营业务收入|4,944|6,872|6,742|7,658|8,625|9,706| |增长率|/|39.0%|-1.9%|13.6%|12.6%|12.5%| |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收入|-3,150 63.7%|-4,918 71.6%|-4,751 70.5%|-5,537 72.3%|-6,274 72.7%|-7,071 72.9%| |毛利|1,794|1,954|1,992|2,121|2,351|2,635| |%销售收入|36.3%|28.4%|29.5%|27.7%|27.3%|27.1%| |营业税金及附加|-34|-54|-61|-61|-69|-78| |%销售收入|0.7%|0.8%|0.9%|0.8%|0.8%|0.8%| |销售费用|-127|-138|-153|-184|-198|-214| |%销售收入|2.6%|2.0%|2.3%|2.4%|2.3%|2.2%| |管理费用|-372|-404|-476|-536|-604|-679| |%销售收入|7.5%|5.9%|7.1%|7.0%|7.0%|7.0%| |研发费用|-143|-223|-269|-191|-216|-243| |%销售收入|2.9%|3.2%|4.0%|2.5%|2.5%|2.5%| |息税前利润(EBIT)|1,119|1,136|1,032|1,149|1,264|1,422| |%销售收入|22.6%|16.5%|15.3%|15.0%|14.7%|14.6%| |财务费用|-36|4|-15|-80|-74|-72| |%销售收入|0.7%|-0.1%|0.2%|1.1%|0.9%|0.7%| |资产减值损失|-143|-101|-143|-24|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107|-63|0|0|0| |投资收益|5|41|42|0|0|0| |%税前利润|0.4%|3.2%|4.6%|0.0%|0.0%|0.0%| |营业利润|1,144|1,245|933|1,044|1,191|1,347| |营业利润率|23.1%|18.1%|13.8%|13.6%|13.8%|13.9%| |营业外收支|-28|37|-9|0|0|0| |税前利润|1,116|1,282|923|1,044|1,191|1,347| |利润率|22.6%|18.7%|13.7%|13.6%|13.8%|13.9%| |所得税|-252|-233|-153|-188|-214|-242| |所得税率|22.6%|18.2%|16.6%|18.0%|18.0%|18.0%| |净利润|864|1,049|770|856|976|1,105| |少数股东损益|8|18|17|4|5|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56|1,031|753|853|971|1,098| |净利率|17.3%|15.0%|11.2%|11.1%|11.3%|11.3%|[10] 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货币资金|4,709|4,930|4,576|3,379|3,183|3,301| |应收款项|5,294|5,342|4,564|4,964|5,118|5,493|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1,508 2,027|1,333 2,047|2,776 2,361|1,189 2,088|1,179 2,122|1,329 2,160| |流动资产|13,538|13,652|14,276|11,620|11,602|12,283| |%总资产|63.6%|58.9%|57.8%|52.8%|52.1%|52.8%| |长期投资|613|605|574|724|874|1,024| |固定资产|6,181|8,024|8,528|8,645|8,701|8,794| |%总资产|29.0%|34.6%|34.5%|39.3%|39.1%|37.8%| |无形资产|193|288|283|366|444|515| |非流动资产|7,763|9,534|10,413|10,399|10,669|10,971| |%总资产|36.4%|41.1%|42.2%|47.2%|47.9%|47.2%| |资产总计|21,301|23,186|24,689|22,019|22,271|23,254| |短期借款|1,332|893|1,050|0|200|500| |应付款项|2,705|3,896|4,125|3,273|3,114|3,509| |其他流动负债|400|611|561|611|681|768| |流动负债|4,437|5,401|5,736|3,884|3,995|4,776| |长期贷款|1,593|1,896|1,881|1,881|1,881|1,881| |其他长期负债|404|306|1,334|191|139|101| |负债|6,433|7,602|8,951|5,956|6,014|6,758| |普通股股东权益|14,786|15,487|15,665|15,987|16,175|16,408| |其中:股本|2,060|2,060|2,060|2,060|2,060|2,060| |未分配利润|4,970|5,572|5,643|5,775|5,964|6,197| |少数股东权益|81|97|73|76|81|88| |负债股东权益合计|21,301|23,186|24,689|22,019|22,271|23,254|[10] 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净利润|864|1,049|770|856|976|1,105| |少数股东损益|8|18|17|4|5|6| |非现金支出|614|559|724|437|429|451| |非经营收益|3|-87|-10|334|142|139| |营运资金变动|-471|-1,180|-511|598|-267|-84|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1,010|341|973|2,225|1,280|1,611| |资本开支|-710|-1,889|-820|-426|-550|-600| |投资|822|925|-138|-150|-150|-150| |其他|1,210|1,394|498|0|0|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1,323|430|-460|-576|-700|-750| |股权募资|174|0|3|194|0|0| |债权募资|-420|-62|134|-2,079|200|300| |其他|-733|-540|-748|-888|-925|-1,004|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979|-602|-612|-2,773|-725|-704| |现金净流量|1,439|199|-92|-1,124|-144|157|[10] 比率分析 |项目|2022|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每股指标|/|/|/|/|/|/| |每股收益|0.42|0.50|0.37|0.41|0.47|0.53| |每股净资产|7.18|7.52|7.60|7.76|7.85|7.96| |每股经营现金净流|0.49|0.17|0.47|1.08|0.62|0.78| |每股股利 回报率|0.22|0.18|0.30|0.35|0.38|0.42| |净资产收益率|5.79%|6.66%|4.81%|5.33%|6.01%|6.69%| |总资产收益率|4.02%|4.45%|3.05%|3.87%|4.36%|4.72%| |投入资本收益率|4.87%|5.05%|4.61%|5.25%|5.65%|6.18%| |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6.66%|39.00%|-1.89%|13.58%|12.63%|12.53%| |EBIT 增长率|-14.45%|1.50%|-9.09%|11.28%|10.06%|12.45%| |净利润增长率|-8.00%|20.48%|-27.00%|13.26%|13.93%|13.06%| |总资产增长率|3.86%|8.85%|6.48%|-10.81%|1.14%|4.42%| |资产管理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61.4
林洋能源2024年财报:营收微降,净利润大幅下滑,全球化布局加速
搜狐财经· 2025-04-27 08:28
公司业绩 - 2024年营业收入67.42亿元同比下降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亿元同比下降27.00% 扣非净利润7.63亿元同比下降12.00% [1] - 业绩承压主要受全球经济形势变化 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供需失衡等多重因素影响 [1] 智能板块 - 国内市场中标金额12.32亿元同比增长超30% 推出智能柔性调控终端 火灾检测等新产品 中标山西 蒙西等项目 [4] - 海外市场通过与兰吉尔合作扩大西欧和亚太市场份额 波兰市场订单超8亿元市场份额超30% 拓展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匈牙利等新兴市场 [4] - 沙特合资公司市占率超30% 亚洲区域智能电表累计交付超百万台 印尼市场实现规模性批量交付 未来将辐射马来西亚 泰国 越南等东南亚市场 [4] 新能源板块 - 在建项目超1245MW 开工项目超545MW 并网规模超1145MW 风电项目并网350MW 与中广核 中国电建集团 国家电投等央国企签约合作 [5] - 智慧运维云平台签约运维电站项目装机量突破18GW同比增长50% 参与电力交易优化资源配置 连云港灌南百禄飞展45MW光伏发电项目结算6157万千瓦时 每度电较脱硫煤标杆电价提升3.1分钱 [5] 储能板块 - 储能系统累计交付及并网超4.5GWh 储备项目超10GWh 国内入围中国能建2024年度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中采购项目 完成华东 华北 西北及华南等多区域项目交付 [6] - 海外依托波兰华沙 印尼雅加达 沙特吉达三大基地开拓欧洲 中东 东南亚市场 沙特合资建设储能PACK工厂和本地化服务网络 完成海外版工商业储能柜 4MWh直流舱产品及认证 [6] - 技术创新融合AI完成能源管理EMS系统和EasyStorage云平台升级 新增AI用户工作模式识别 智能监控及多目标寻优功能 全年实施改善53项单位制造成本下降10% [6] 未来发展 - 深入推进智能电网 新能源和储能三大核心业务板块的全球化协同发展 致力于成为全球能源领域领先企业 [7]
林洋能源(601222)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推荐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上 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 事会向股东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1 2、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推荐独 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 股东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3、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 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 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 ...
林洋能源(60122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业务范围与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组合[2] - 开展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5] 交易规则 - 交易须基于公司进出口外币收支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 开展业务总体额度须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8]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管理流程 -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管理层提出,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1] - 海外融资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和管理[11] 保密与操作要求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相关信息[15] - 公司海外融资部应在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文件并结算[18] 风险应对 - 预期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时,海外融资部应分析并上报董事长[19]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海外融资部提交报告和方案,管理层商讨应对措施,内控部履行监督职能[20] 信息披露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0]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情形时,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1] 档案管理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档案由海外融资部次年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管期限10年[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23]
林洋能源(6012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林洋能源(6012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 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入档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 ...
林洋能源(6012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促使审计委员会和审 计委员会成员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办事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 ...
林洋能源(6012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林洋能源(60122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9]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相关安排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标的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金融服务协议 - 金融服务协议超过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 公司应在资金存放财务公司前评估其经营资质等并出具报告[14] - 公司需制定保障资金安全的风险处置预案[14] - 公司应在协议期间每年披露预计金融业务情况[15] - 财务公司出现风险情形公司拟继续业务需重签协议并说明[1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半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16]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17] - 保荐人等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等进行专项核查[17] 其他交易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以公司金额计算标准[19]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等[21] - 公司向关联人购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5]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须股东会审议,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25] - 公司购售资产可能致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25]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27] - 公司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30] - 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董事包括为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31] - 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股东包括为交易对方等八种情形[3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制度同时废止[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1.0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6083861677。 1.03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4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Ltd. 1.05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 666 号 邮政编码:226200 1.0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