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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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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2 22:07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 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 方交易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东峰集团:关于东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2 22:07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5-83235002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亚专审〔2024〕 109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目与德国· 共24KKKOL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楼 Hi 中区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 025-83235002 网 址: 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帮 殊 苏 亚 专 审 (2024) 109 号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哲-离任)
2024-04-22 22:0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李哲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以 下所称"报告期"亦指代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财务处副处长。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且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包括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不存在任何可能 妨碍客观独立性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
东峰集团:关于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核[2024]28号)
2024-04-22 22:07
审核报告 苏亚核〔2024〕 28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ڦ殊 苏 亚 核〔2024〕28号 关于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 编制的《关于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 简称"业绩承诺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峰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用R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 025-83235002 【《】 址: 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6: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肆仟贰佰玖拾壹万柒仟零陆拾玖元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由谢名优先生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 务,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晓佳先生变更为谢名优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4-009 号公告)。 近日,经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 登记项目 | 变更前登记信息 | 变更后登记信息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晓佳 | 谢名优 | 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08 16:3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 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策中, 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 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 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4-04-08 16: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黄晓佳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个人工作重心及工作安排调 整的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职务,并将继续担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经认真考察,认为公司董事谢名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条件,同意推荐谢名优先生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章程》第八条约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 表人需由黄晓佳先生变更为谢名优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 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定代表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6:3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决定设立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 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08 16: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进一步完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实际 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成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 进行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08 16: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风险控制,规范对外投资实施流程,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 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和 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投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具 体包括: (一)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 参股企业; (二)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第三方企业增资; (三)出资收购企业股权或出资份额; (四)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