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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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5-29 18: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29 18: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2024.5.20)
2024-05-20 15: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债券代码:113030 债券简称:东风转债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1:00-12:00; 业绩说明会会议形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谢名优; 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 公司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秋天; 公司独立董事刘伟; 公司独立董事林长鸿;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的回复如下: 问题 1:董秘您好,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发展怎么样; 您好!公司通过前期对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四家专业 I 类医药包装公司的并购,以及 2023 年投资新设东峰首键,已在贵州、重庆、 江苏拥有了五处 I 类医药包装生产基地,并实现对 PVC 硬片、PVDC 硬片、药用 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 SP 复合膜、 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 药品包装材料的全面覆盖。2023 年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7.12 亿元, ...
转型期业绩有所承压,聚焦关注战略转型布局
国投证券· 2024-05-13 07:30
业绩总结 - 东峰集团2023年营收同比下降29.72%[1] - 2023Q4单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12亿元,同比下降44.20%[1] - 公司毛利率为23.05%,同比下降6.53pct[3] - 公司净利率为3.13%,同比下降0.15pct[4] - 2026年营业收入预计为3019.0百万元,较2022年下降了1.6%[6] - 2026年净利润预计为407.6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了41.2%[6] - 2026年EBITDA/营业收入预计为28.8%,较2022年下降了0.8%[6] - 2026年ROE预计为6.3%,较2022年增长了1.1%[6] - 2026年P/S比率预计为2.3,较2022年下降了0.6[6]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战略调整转型,烟标/医药包装/膜类新材料/纸品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9%、19%、-29%、-19%[2] 投资评级 - 买入评级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7] - 减持评级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7] - 风险评级A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7]
东峰集团(60151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20:49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54,984,405.88元,同比减少61.2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2,702.90元,同比减少94.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4,970.17元,同比减少98.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836,666.93元,变动比例-142.80%[4][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1元/股,同比均减少91.6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1%,较上年减少3.75个百分点[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336,207,372.6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96%[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720,718,127.94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16%[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517,732.73元[5]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1,098户[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71,056,000股,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2,255,700股[8] - 武汉东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尚紫气东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7,217,988股,其中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217,988股;东尚紫气东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40,551,129股,其中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0,551,129股[9] - 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10] 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按时间对比)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2,184,450,973.9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277,202,519.19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为280,574,193.26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33,762,842.34元有所增加[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458,696,087.6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86,479,113.26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3,571,414,077.2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658,947,385.18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3,764,793,295.3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748,230,265.93元有所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7,336,207,372.6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407,177,651.11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634,129,266.7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25,189,928.00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8.6210732367亿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452996876亿美元减少[20]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1082.478015万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25.573818万美元减少[20]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59.1200639661亿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9.1916832137亿美元略有减少[21] 第一季度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5亿元,2023年同期为9.16亿元,同比下降61.25%[1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3.37亿元,2023年同期为8.02亿元,同比下降58%[1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100.26万元,2023年同期为2.52亿元,同比下降95.64%[1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342.91万元,2023年同期为2.30亿元,同比下降94.19%[1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亿元,2023年同期为7.39亿元,同比下降57.9%[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2亿元,2023年同期为9.68亿元,同比下降9.9%[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7亿元,2023年同期为 -2.29亿元,同比下降142.8%[18]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亿元,2023年同期为3.00亿元,同比下降65.03%[1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同期为0.12元/股,同比下降91.67%[16]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同期为0.12元/股,同比下降91.67%[16]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30264292亿美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221.58533万美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69.5512万美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0.565305万美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570.022497万美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3.5122757782亿美元大幅减少[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1370.372266万美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476428349亿美元减少[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 - 712.920088万美元,而2023年第一季度为1.0220125474亿美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 - 575.972697万美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0786340167亿美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 545.040006万美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0786340167亿美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5.8853716278亿美元,期初余额为21.8972946686亿美元,期末余额为16.0119230408亿美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9,775,649.22元,2023年同期为338,599,112.3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981,103.86元,2023年同期为4,117,322.64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4,756,753.08元,2023年同期为342,716,434.94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6,677,852.46元,2023年同期为104,053,653.67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0,976,723.36元,2023年同期为3,000,000.0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14,801.79元,2023年同期为 -61,431,500.22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54,018,329.30元,2023年同期为1,777,046.47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4,184,901.18元,2023年同期为 -104,279,222.88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604,347,951.85元,2023年同期为 -61,749,801.75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40,951,735.75元,2023年同期为753,391,389.68元[26]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2024-04-22 22:31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 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新增了新能源新型材料及 I 类医药包装两大业 务板块,且新建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2024-04-22 22:31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 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新增了新能源新型材料及 I 类医药包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22:1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 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刘伟先生、 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于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 自查文件,2023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22:09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 名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苏亚核[2024]32号)
2024-04-22 22:09
审核报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 苏亚核〔2024〕 32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楼 地 甲尺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 025-83235002 kx] 址: 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辩 苏 亚 核(2024) 32号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东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批 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 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东峰集团编制了专项说明。如实编制和对外披 露专项说明并确保真实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