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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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37
会议决策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7名董事全出席[1]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 - 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2] 利润分配 - 2024年前三季度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元(含税)[3]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 后续安排 - 同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5]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10-30 16:37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1] - 2024年10月19 - 28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等[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4] - 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4]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10-30 16:37
产品产量与销量 - 2024年1 - 9月环氧丙烷产量212,919吨,外销量181,458吨[1] - 2024年1 - 9月烧碱(折百)产量594,376吨,外销量539,777吨[1] - 2024年1 - 9月氯丙烯产量49,205吨,外销量49,088吨[1] 产品销售金额 - 2024年1 - 9月环氧丙烷销售金额142,468.72万元[1] - 2024年1 - 9月烧碱(折百)销售金额149,178.31万元[1] - 2024年1 - 9月氯丙烯销售金额25,751.59万元[1] 产品均价变化 - 2024年1 - 9月环氧丙烷均价7,851.33元/吨,同比降5.98%[3] - 2024年1 - 9月烧碱(折百)均价2,773.90元/吨,同比降13.24%[3] - 2024年1 - 9月原盐均价287.32元/吨,同比升6.47%[5]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10-30 16:37
融资进程 - 2022年9月27日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议案[1] - 2023年2月24日、2024年5月10日两次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议案[2][4] - 2023年2月28日收到上交所受理通知[2] - 2023年3月10日、5月31日收到两轮审核问询函[3] - 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议案[7]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决定终止发行[6] - 独立董事认为决策审慎且不损害股东利益[7] - 终止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上交所同意并披露信息[8]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37
会议情况 - 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5名监事全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票同意[1][3] - 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5票同意[4][5] 后续要求 - 撤回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6]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10-30 16:37
业绩数据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89,228,286.07元[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5,292,168,030.81元[3] 分红回购 - 拟每10股派现0.10元,合计派现20,043,578.50元[3] - 前三季度股份回购金额146,731,506.76元[4] - 分红和回购占前三季度净利润88.13%[4] 会议决策 - 2024年10月30日通过利润分配方案[5]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0-28 16:19
股权激励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11]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13] - 董事会拟提请授权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宜,期限与计划有效期一致[15][16] 会议安排 - 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14:30在滨化集团会议室召开[6]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10] -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供股东审议[17]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18 17: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205,803.63万元,成立于1998年5月21日,上市于2010年2月23日[3] - 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6] - 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构成[7]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9名[7] 业绩数据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2022年0.59元/股,2021年0.97元/股[5] - 2023年营业收入730,590.42万元,2022年889,206.54万元,2021年926,814.16万元[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10.96万元,2022年117,842.78万元,2021年162,591.95万元[5] 激励计划 - 拟授予28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时股本总额205,803.63万股的1.37%[2][11] -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共10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3,770人的0.27%[14]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9][10] - 董事长于江获授205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72.70%,占目前股本总额的1.00%[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否则宣告终止[22] - 公司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授予限制性股票[23]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26]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8元/股[29]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1.88元/股)和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1.82元/股)中的较高者[29]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以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33] - 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较2023年分别增长30%、60%,触发值为目标值的90%[34]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949,767.55万元,触发值854,790.79万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目标值1,168,944.67万元,触发值1,052,050.20万元[3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34]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数量×公司层面比例(X)×个人层面比例(Y)[3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0.00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为5386.20万元[48] - 2024年需摊销费用673.28万元,2025年需摊销费用3590.80万元,2026年需摊销费用1122.13万元[48]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38]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39]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40]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44] - 公司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45] - 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6] -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价格,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47] 审议与执行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0] - 监事会需对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52]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并披露[58]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相应股票[6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包括担保[61] - 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61] 终止与回购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9] - 公司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7]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失去参与激励计划资格[7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失去参与激励计划资格[71] - 激励对象因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离职,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72]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参与激励计划的职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72] - 激励对象退休拒绝返聘或公司未提出返聘,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7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原程序持有,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80] - 配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81] - 缩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8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81] -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84]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0-18 17:14
股权激励 - 董事长于江获授限制性股票2050万股,占授予总数72.7%,占股本1.00%[1] - 3位高管及董秘各获授120万股,占授予总数4.26%,占股本0.06%[1] - 5名核心骨干共获授290万股,占授予总数10.28%,占股本0.14%[1] - 本次授予总数2820万股,占股本1.37%[1] - 激励对象不含独董、监事及5%以上股份股东等[2]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18 17:1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仔细阅读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 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 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