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6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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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苏农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9:21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1 (一)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从合规性、公允性、独立 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出具监督意见,认同安永华明的服务质量、职业 操守和履职能力。 (三)本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 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9:21
务审计过程,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程序合 法合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监督推进年度审计 工作,按季听取和评估公司的审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 实,从而使审计流程形成有效闭环;增进与高管层以及审计、财务、 风险、合规等部门的有效沟通,了解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相关建议;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科学、合 理、有效。 2023 年全球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监管要求日趋严格。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坚决贯彻监管机构制度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足 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为董事会睿智决策提供了保障。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认真 履行本行《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勤勉尽职,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本行《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 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4-04-26 19:2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新增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3] - 新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不得担任[4] - 新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5%以上等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不得担任[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4] 任职数量限制 - 一名自然人最多同时在5家境内外企业、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相关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等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7]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了解情况[8] - 被提名人需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8] 选举流程 - 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公告相关内容[8]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8] - 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9] - 公司将被提名人材料报送上市地证券交易所[9] - 董事会对被提名人情况有异议应报送书面意见[9] 罢免与补选 - 独立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少于总数2/3,可能被监事会提请罢免[10]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或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将被处理[11]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达标,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达标,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8] 工作时间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为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特定委员会负责人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19]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2/3[20] 资料提供与保存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会议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4]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对资料应至少保存5年[24]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6 19:2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年04月23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04月 23 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04月 15日向全 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孙杨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5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5 人,本行董事会秘书陆颖栋女士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会议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 2024 年 04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2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所列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具体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任何获悉 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应当切实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机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股权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4-04-26 19:21
股份增持与申报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5%以上股份,应事先报银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六个月[2] - 持有公司1% - 5%股份,应在取得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2] - 取得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应及时申报股东资格,未获批前超出部分股份表决权及董监事提名权受限[2] 股东报告义务 - 主要股东应向公司报告自身经营、财务、股权结构等信息[2] - 主要股东需报告入股本行资金来源[2] - 主要股东要报告控股股东等变动及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情况[2] - 主要股东应报告所持公司股份法律强制措施、质押或解押情况[2] - 主要股东需报告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或股权变化的情况[2] 公司股份收购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可报有关机关批准后收购本行股份[3] - 公司收购股份可选择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特定情形应公开集中交易[3] 股东质押限制 - 股东借款余额超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再质押本行股票[3] - 股东质押股份达或超其持有股份的50%,表决权受限[3]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议案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9:2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5]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6]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18]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个别支行双录管理和信贷操作流程一般缺陷已采取措施改进或落实整改[15]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4-04-26 19:21
| 序号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依据 | | --- | --- | --- | --- | | | 第一条 宗旨 | 第一条 宗旨 | | | |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 | | |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 | | | 1 |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9:21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依据 |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 | | | |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 | | | 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 | | | 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分 | 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 | 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 | 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 ...
苏农银行:苏农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9:2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1388_B01号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行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1388_B01号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