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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8:41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8182.05万元,截至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4514.58万元[5]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现0.15元(含税)[6] 融资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44214519股,募资1046999809.92元,净额1032385109.34元[10][12] 资金使用 - 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8572.18万元,含募投项目28237.03万元、发行费用335.15万元[10] - 拟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2] 股本变更 -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增加[1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提议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1] 公告披露 - 多份公告同日披露[2][5][7][10][12][15][32] - 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0] 会议表决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各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8][11][14][16][18][20][22][23][24][25][26][28][33]
文灿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8-19 18:41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8182.05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4514.58万元[4] 股份与分红 - 2024年7月12日增发44214519股,总股份达308284869股[5] - 每股派现0.15元(含税),拟派现金股利46242730.35元(含税)[3][5] - 拟派股利占半年度净利润56.52%[5] 决策进展 - 2024年8月19日董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7][8] - 方案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9]
文灿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19 18:4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动 -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总股本由263,550,414股增加至308,284,869股[3] -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3,550,414元增加至308,284,869元[3] - 2023年9月7日,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发股份合计495,000股[6] - 2024年7月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7] - 《公司章程》拟将注册资本由26,355.0414万元修改为30,828.4869万元[8] - 《公司章程》拟将股份总数由26,355.0414万股修改为30,828.4869万股[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0]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1] 董事任职与辞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1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0][11]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0][11] - 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10][11] - 若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10][11] - 公司应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相关事宜[11]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10年[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13] 董事会会议与秘书任职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13] -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 - 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现任监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4] -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4][15]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15] -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但不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按程序审议提交股东大会[15]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制度修订与生效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16] - 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7] - 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6][17]
文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8:4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2]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待股东会审议[5][7] 资金使用 - 以28572.1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8]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规[10][11] 会议与议案表决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6][9] 规则修订 - 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会审议[13][16]
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8:4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成员三分之一即3名,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等多项基本条件[11] - 提名时未取得资格证书应书面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11]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六年不得再连任[15][1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相关会计专业条件[16] - 不能属于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多种情形[1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20]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20] - 提名委员会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23] - 最迟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有关材料[23] - 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23][25]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为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5][30] - 因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5][28]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特定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3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3] 履职保障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3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2]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保障其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6] - 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4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4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48] 履职监督与责任 - 发现公司违规应尽职调查,确认后督促改正并报告[42] -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4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2]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42]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50] - 工作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52] - 工作制度中“以内”“以上”含本数,“过半数”等不含本数[52] - 工作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53]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
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8:4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4] - 可对互保单位、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对方需偿债能力强[7]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掌握债务人资信,分析利弊风险[8]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超净资产10%、累计超总资产30%等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1][12] 担保流程 - 申请担保人提供资信资料,财务部门经办[9][16]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16] 担保后续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异常及时报告[16][17]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未履约启动追偿程序[17]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控制风险[18] 违规处理 - 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处分责任人[19][21]
文灿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19 18:41
资金募集 - 向特定对象发行44214519股,发行价每股23.68元,募资总额1046999809.92元,净额1032385109.34元[5]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4] - 安徽新能源项目拟投25000万元,已投2720万元,进度10.88%[7] - 补流拟投28238.51万元,已投15695万元,进度55.58%[7]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拟投103238.51万元,已投18415万元,进度17.84%[7]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85248.27万元[8] 决策审批 - 2024年8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用闲置资金补流议案[10][11] - 保荐人中信建投对使用闲置资金补流无异议[13]
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8: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28.4869万元[7] - 公司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828.486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唐杰雄等各认购30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0%[12] -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以净资产投入的股本合计15000万元[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有不同决议和处理要求[17][1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等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种重大交易和担保事项[30][31][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7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等[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议多种交易事项[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等[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3]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5%[11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128] - 公司应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31] - 公司合并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6][138]
文灿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8-19 18:41
募集资金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44214519股,发行价23.68元/股,募资总额1046999809.92元,净额1032385109.34元[5] - 募集资金2024年7月5日到账[5] 募投项目情况 - 安徽、重庆、佛山项目拟分别投入募资25000、30000、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28238.51万元[7] 资金置换情况 - 拟以28572.18万元募资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 - 2024年8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议案[13][14]
文灿股份:《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8:41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董事或监事的议案[4] 股东提名权 - 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权计算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人数之积[10]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乘积[10] - 选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同理[12] 当选条件 - 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4] 选举补救措施 - 当选人数不足有第二轮选举[15] - 仍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召开选举[15] 实施细则生效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