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6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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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6033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8:0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 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 ...
莱克电气(6033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2025-06-18 17:4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 ...
莱克电气(6033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可以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
莱克电气(6033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莱克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 ...
莱克电气(6033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 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
莱克电气(6033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 ...
莱克电气: 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54
公司可转债发行及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莱克转债",募集资金总额120,000万元,债券代码113659,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 [1] - 可转债自2023年4月20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期截止日为2028年10月13日 [2] - 因多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34.17元/股调整为33.20元/股(2022年12月)、33.21元/股(2023年10月)、33.22元/股(2024年10月),最终因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为31.72元/股 [3][5][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注销股份:130,200股(2022年12月)、174,300股(2023年2月)、142,800股(2023年6月)、127,750股(2023年10月)、195,440股(2024年10月) [2][3][5] - 2025年4月最新注销33,6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4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回购价款304,389.49元 [8][9]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式,主要触发情形包括: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发现金股利 [6] -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导致转股价格从33.22元/股下调至31.72元/股 [6] - 2025年最新限制性股票注销因占总股本比例仅0.0059%(33,600/573,510,926),经计算后转股价格维持31.72元/股不变 [9][10] 信息披露与执行 - 所有转股价格调整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包括《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79、2023-003、2023-037等) [3][5] -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8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6]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6-13 17:02
| |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暨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莱 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20,000 万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7 号文同意,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莱 克转债",债券代码"113659"。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2 05:30
评级结果 - 前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莱克转债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2] - 本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 莱克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2] -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 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2] 评级依据 - 评级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的综合分析与评估 [2] - 评级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2] 评级报告 -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全称为《2022年莱克电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3] - 完整评级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5] - 公告编号为2025-031 [1]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5-06-11 16:31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莱克电气"或"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莱 克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 证券代码:603355 |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 公告编号:2025-0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9 |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2 日 1 前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AA,莱克转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AA,莱克转债: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莱克转债"前次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