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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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爱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18:11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 ...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18:1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代码:603529 公司简称:爱玛科技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爱玛科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爱玛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5 18:0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3年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页 | | 次 |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 7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 | - | 10 | | 合并利润表 | | 11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2 | - | 1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4 | - | 15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16 | - | 17 | | 公司利润表 | | 18 | |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9 | - | 20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21 | - | 22 | | 财务报表附注 | 23 | - | 115 | | 补充资料 | | | | |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1 | |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 1 | | 目 录 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7005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
爱玛科技(60352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18:04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36亿元,同比增长1.12%[3]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1亿元,同比增长0.41%[3]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1,115,782.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74,577,731.31元[8]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441,881,320.83元,同比增长13.8%[18]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753,704.97元,同比增长14.6%[18]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103,612.09万元,同比增长1.12%[21]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111.58万元,同比增长0.41%[21]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6,446.80万元,同比下降1.83%[21] 产业趋势 - 电动两轮车消费呈现K型分化趋势,具有原研原创能力的企业和同质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将加剧[3] - AIGC技术革命将深刻影响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的技术和范式改变[3] - 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将成为企业核心的战略资源[3]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从单一卖车转型为出行解决方案提供者,实现全面转型为科技型公司[4] - 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覆盖324名核心骨干员工,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中长期激励体系[4]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63.09%[17]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1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4.74%;总资产为198.9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7.70%[17] 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的研发、制造及销售[34] - 公司的产品包括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等,持续进行新品的研发和新业务的探索[36] 技术创新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推出行业内首个基于用户真实驾驶工况的续航测试标准,发布新一代引擎技术系统[26] - 公司持续推进电机、控制器、电池和新材料应用等技术的研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自研电机已应用于公司产品[26] 品牌营销 - 公司以“科技与时尚”为品牌主张,推出多款时尚、创新、个性化的车型,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提高智能化功能体验[24] - 公司推进品牌形象焕新,增加软性时尚终端场景展示,打造女性专属品类店,与优质综艺合作提升品牌知名度[24] 生产与管理 - 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流程的自动化升级,各生产基地上线自动化项目,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28] - 公司持续推进核心零部件的自制能力,自研自产的电机已应用于整车制造,推动新基地建设和生产本地化[29] 股权激励 -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48.07元/份[140][141][142] -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解锁数量415.80万股[144][145]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8:04
| 证券代码:603529 |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6 |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现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 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5 18:04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5 18:04
| 证券代码:603529 |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6 |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 |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3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27,682,959.95 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15 18:04
| 证券代码:603529 |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6 |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 |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投资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 ...
爱玛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8:04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3、本所仅就与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所涉的相关事项发表意 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 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做出判断的合法资 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 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 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 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备案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爱玛科技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零二四年四月 致: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
爱玛科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爱玛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5 18:04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目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11 |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7005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