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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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负 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的审查。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上市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者其他主体,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不含)以上的子公司; (三)公司持有股权在 50%(含)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的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处 置等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人事、财务、经营及投资决策、信息披露、审 计监督、档案及印章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仅允 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六条 担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 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合 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依法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 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 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及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需按照本制度规定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在内幕信息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2 名须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对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并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三名成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必须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严格、规范、有序、高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 ...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和义务,规范总经理及经理层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