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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60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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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拟不超4.7亿定增 去年亏损控股股东套现1.9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19 15:39
融资方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00.00万元人民币 用于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 内容创意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 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1,729.58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 内容创意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1,546.67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8,0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14,000.00万元 [2]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方式为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注册后择机发行 [2] 发行细节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机构 [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即80,538,870股 [3]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限售期满后按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执行 [4]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罗衍记与实际控制人罗衍记 蒋丽合计持有公司105,746,300股 占总股本39.39% [4]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降至不低于30.30% 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4] - 2024年11月控股股东罗衍记向偕沣基金转让1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总股本5.029% 转让单价14.40元/股 总价款1.94亿元 [7][8]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62.89亿元 同比增长32.73% 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10.51万元 同比下滑137.69% [5][6]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2亿元 较上年同期的2,112.45万元大幅恶化 [5][6]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9.90亿元 同比增长5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4.29万元 同比下滑6.23% [6][7]
引力传媒拟募资4.7亿元战略升级 加码AI驱动全球社交营销平台建设
证券时报网· 2025-08-19 12:14
公司融资与项目规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用于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内容创意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 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是募资重点项目旨在打造服务全球客户的社交营销云平台覆盖YouTube、Instagram、TikTok、Facebook、Line、Pinterest等主流社交媒体支持多国语言并通过AI数据分析、多模型调用和智能体协作机制提升运营效能 [2] - 内容创意云项目推动业务与AI融合实现全流程智能化自动化依托云服务架构支持多模态交互基于AI智能体虚拟员工自主执行创意策划到内容制作提升产出效率与质量 [2] 公司战略与业务布局 - 公司核心战略为内容创新、科技赋能和业务国际化已为上千家国内外品牌提供营销服务其中合作超10年客户近百家 [2] - 公司全球化战略在2024年取得实质性突破完成香港、伦敦、纽约三大国际枢纽节点建设形成辐射欧美、东南亚、日韩市场的服务网络并覆盖海外主流和新兴社交媒体 [5] - 本次定增项目是推进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一步将助力公司拓展全球市场份额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数字营销领域领先地位 [2][5] 行业市场前景 - 2024年中国出海跨境营销行业市场规模达4404亿元预计2029年增长至786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 [4] - 2024年全球营销行业市场规模达8.94万亿元预计未来5年保持9.5%增速 [4] - 全球互联网渗透率持续提升社交媒体用户数量庞大覆盖范围远超传统媒体为品牌营销提供巨大潜力 [4] 技术驱动与行业趋势 - AI技术重塑内容与创意生产领域提升营销内容创作效率和质量并通过智能分析和自动化流程优化营销策略和执行效果 [4] - 行业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双重推动下迭代升级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带动海外品牌建设和营销需求爆发式增长 [4] - AI工具应用为公司注入智能化动能强化品牌营销能力筑牢市场竞争护城河助力业务出海和可持续发展 [3]
引力传媒:一季度末负债率破90%,预付款激增231%,拟定增4.7亿投向营销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9 10:41
定增计划 - 公司启动4.7亿元定增计划 拟向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8053.89万股 [1] - 募资投向全球社交营销云2.5亿元 内容创意云8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1.4亿元 [1] - 社交营销云项目瞄准出海市场 预计税后收益率12.19% [1] - 内容创意云部署本地化云架构 支持虚拟员工生成多模态营销内容 但无直接收益 [1] 财务表现 - 2022年巨亏1亿元 2024年再亏1810万元 2025年Q1净利仅754万元 [1] - 2025年Q1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1.67亿元 [1] - 负债率连续三年超83% 2025年Q1攀升至90.16% 负债总额达17.6亿元 [1] - 2024年末应收账款7.69亿元 占流动资产59.24% 2025年一季度末增至9.81亿元 [1] - 预付账款激增231%至6.27亿元 占流动资产34% [1] 监管情况 - 2025年7月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业绩亏损预告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1] - 董事长罗衍记及时任总经理潘欣欣 财务总监王晓颖 董秘穆雅斌等4名高管被问责 [1]
公告精选︱蔚蓝锂芯:上半年净利润3.33亿元 同比增长99.09%;淳中科技:如后续公司股票交易进一步出现异常,公司可能申请停牌核查
格隆汇· 2025-08-19 08:30
热点公司动态 - 淳中科技提示若股票交易进一步异常可能申请停牌核查[1] - 磁谷科技上半年磁悬浮冷水机组销售收入654.41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4.32%[1] 产能扩张与项目投资 - 北新建材拟投资建设年产8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及2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1] - 蔚蓝锂芯子公司淮安光电将在马来西亚进行LED项目建设投资[1] - 金三江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2.9亿元用于马来西亚二氧化硅生产基地建设[1][2] 重大合同中标 - 金盾股份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合计金额9082.56万元[1] - 九州一轨拟与河北京车签订2份产品销售合同[1] - 中国化学1-7月合同金额合计2248.45亿元[1] 经营业绩表现 - 新华保险1-7月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1378.06亿元 同比增长23%[1] - 紫光国微上半年实现营收30.47亿元 同比增长6.07%[1] - 爱美客上半年净利润7.89亿元 拟实施10派12元分红[1] - 蔚蓝锂芯上半年净利润3.33亿元 同比增长99.09%[2] 股权变动与收购 - 洁美科技关联方柔震科技拟收购江西鸿美100%股权[1] - 航天长峰拟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55.45%股权[1] 股份回购进展 - 山鹰国际累计回购2.65%股份[1] - 中顺洁柔已累计回购1.19%股份[1] 股东减持计划 - 亚辉龙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胡鹃辉拟减持不超3%股份[1][2] - 海看股份股东朴华惠新、中文产投拟合计减持不超5.36%股份[1][2] - 海川智能股东吴桂芳、郑雪芬拟合计减持不超6%股份[2] - 中环环保特定股东金通安益拟减持不超1505.83万股[2] 再融资活动 - 圣泉集团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25亿元[1][2] - 引力传媒拟定增募资不超4.7亿元[2] - 久吾高科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5.04亿元 用于班戈错盐湖年产2000吨氯化锂中试生产线BOT项目[2]
引力传媒:拟定增募资不超4.7亿元,用于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等
新浪财经· 2025-08-18 21:21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053.89万股A股股票 [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亿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内容创意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引力传媒(603598.SH):拟定增募资不超4.7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18 20:26
融资计划 -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内容创意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资金用途 - 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为募集资金重点投入方向之一 [1] - 内容创意云项目为募集资金重点投入方向之一 [1] - 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1]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2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人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样适用 [1] - 关联方定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1] 资金占用定义与规范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无商品劳务提供情况下的资金使用 [2]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2] - 公司不得以垫付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2] - 明确禁止六种资金占用方式包括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汇票代偿债务及其他证监会禁止方式 [2] 关联交易与防范措施 - 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3] - 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为业务负责人 [3]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超越权限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3]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内审部门每季度进行资金占用情况审计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监督与责任追究 - 内审部门每季度核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4]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必要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或提起法律诉讼 [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履职情况董事会不履行时代为履行 [4] - 外部审计机构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依法公告 [5] - 资金占用行为需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公告 [5] 处罚与清偿机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 - 董事会应对协助纵容侵占行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或启动罢免及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6] - 发现侵占时立即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通过司法冻结或变现股份偿还资产 [6] - 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也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但需履行审批程序 [6]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遵守国家规定 [6] 制度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定义相同 [7]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 [7]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nly Media Co Ltd [2][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水园乙3号楼105室 邮政编码100142 [3] -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846.29万元人民币 已发行股份数为26846.29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3][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79543497B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1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 [50]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股份结构及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0000万股 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6][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 [17]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8] - 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方式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7][38]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40]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5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5]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5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永久保存 出席会议董事需在记录上签名 [5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时需经股东会审议 [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法定情形 并通过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 [9][10]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38]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助力客户成为世界级品牌 实现客户品牌可持续增值 [14] - 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制作发布、会议服务、展览展示、市场调查、投资咨询等 [5] - 公司可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节目) [5]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规范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 促进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1] 机构设置和职责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审计人员需具备多项执业能力 包括熟悉政策法规 具备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熟悉公司业务 具有预防和识别舞弊的知识 [2] - 审计部履行多项主要职责 包括评估内控制度及流程设计执行有效性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开展专项审计 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配合外部审计 [2] 审计范围和权限 - 审计部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及公司运营需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审计工作 [3] -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多项主要职权 包括检查所有经营管理账目资料 就审计事项进行问询 核查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 要求有关责任人签署意见 参加重要会议 对严重违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3] - 审计部有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情况采取临时措施 对隐瞒真实情况造成审计结果不符的追究责任 提出改进建议并限期整改 对可能毁损的资料暂时封存 [3]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需遵守审计工作程序 包括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 成立审计小组 实施审计 提交审计报告 处理审计报告复议 进行整改情况后续审查 [3][4][5][9] - 审计通知书需提前五天送达被审计单位 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依据范围内容方式时间 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3] -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查阅文件资料 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 - 审计终结后出具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后报送审计委员会 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5][9] - 审计部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开展后续审查 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 审计档案 - 审计部应在完成审计项目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审计事项归纳整理 纸质审计证据资料标注底稿索引号按审计时间事项归档 电子版存储到指定移动硬盘 [6] - 所有审计人员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备份到指定移动硬盘 审计总监每季度检查归纳整理和备份情况 [6] 职业道德 - 审计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 包括保持诚信正直 遵守客观性原则公正做出职业判断 保持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参加后续教育 遵守保密原则按规定使用信息 [7][10] 附则 - 制度每年进行评估必要时更新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8]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相关事宜并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1] 适用对象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交书面辞职说明 说明辞职原因 公司收到辞职说明之日辞职生效 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1]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 [1] - 董事提出辞职后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以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规定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犯罪记录、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人、市场禁入等情形时 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解任的 被解任人员可要求赔偿 [3] 移交手续与承诺履行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30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业务文件、财务资料等 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 [3] - 离职人员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的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计划 公司必要时采取措施督促履行 [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离任人员承诺事项 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4] 股份管理与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4] -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4] 离职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仍然有效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5] - 离职人员应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或资料 [5]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涉及违法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制度解释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6]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需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