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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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 定; - 1 - (二)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7:16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福建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 1 -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 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出现、发生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6
- 1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即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要求 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 本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舞弊,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及旗下子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 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 属及机构设置;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受理、调查和报告;舞弊 的责任追究与处罚等。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管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 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以及合作伙伴利益不 受侵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 利益,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泉州市火炬电子厂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620236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FUJIAN TORCH ELECTRON TECHNOLOGY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且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合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优化影响公司市值 增长的各项因素; (三)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