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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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炬电子(60367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涛)
 2025-10-29 17: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林涛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火炬电子(60367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涛、吴金平、童锦治)
 2025-10-29 17: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涛、吴金平、 童锦治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7:2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4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4日14点30分在泉州公司会议室举行[2] - 网络投票11月14日进行[2][4]  审议议案 - 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议案[6][7] - 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6][7]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13] - 登记时间为11月13日特定时段[16] - 登记地点在泉州董事会办公室[16]  投票规则 - 股东按持股数拥有相应投票总数[23] - 可集中或组合投票并累积计票[23]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17:2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赞成通过[1] -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票赞成通过[2]  报告公告 - 《火炬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见上交所网站[1] - 《火炬电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情见上交所网站[3]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17:28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
 火炬电子(60367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20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 1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25,943,151.74 27.80 2,697,917,796.10 25.41 利润总额 76,308,730.91 11.83 396,339,468.06 5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7: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3]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选票有规定[24]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2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本规则制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福 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 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7:16
 人员构成与职责 -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根据授权行使部分权限[10]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由各自工作细则规定[1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对未达审批权限交易事项决策并备案[15]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17] - 特定情况三日内召开,会务由主任负责,议案提前三日通知[17][18] - 半数以上人员参会方可召开,表决需半数以上审议通过[20] - 会议由主任记录,与会人员签署确认,主任整理决议并保管归档[21]  决议执行 - 决议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承办[21] - 办公室督办落实情况并提考核意见,承办单位报告落实情况[21]  总经理报告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等情况[23] - 每年4月30日前详细报告上年度经营情况并提交报告[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事长及其他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