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6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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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密卫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9 17:16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时"密卫转债"停止转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间 | | | | 113658 | 密卫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5/5/26 | | | |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26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停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5-19 17:15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19 17:15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8 月 25 日及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0)、《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密尔克卫化工供 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
5月14日早间重要公告一览
犀牛财经· 2025-05-14 12:00
华峰化学 - 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合成树脂和华峰热塑性聚氨酯100%股权 [1] - 终止原因为相关议案未获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 - 公司将继续推动相关股权注入工作 [1] - 主营业务为氨纶纤维、聚氨酯原液、己二酸等聚氨酯制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 中荣股份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焕然被中山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 - 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其他高管正常履职 [1] - 主营业务为纸制印刷包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1] 密尔克卫 - 3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2]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2] - 主营业务为综合物流服务的代理运营和服务 [3] 舒泰神 - 子公司贝捷泰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4] - 许可证允许委托生产注射用STSP-0601,有效期至2030年5月7日 [4] - 主营业务为生物药物的研发生产和营销 [5] 捷顺科技 - 中标重庆市公租房配套车位运营项目 [6] - 项目包含4个停车场13335个车位,保底收益4043万元/年,预计合同总金额超1亿元 [6] - 主营业务为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等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6] 综艺股份 - 拟通过现金增资或受让股份取得吉莱微控制权 [7] - 吉莱微主营功率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研发生产销售 [7] - 主营业务为信息科技业务、新能源业务、股权投资业务 [8] 东山精密 - 子公司拟1亿欧元收购法国GMD集团100%股权 [9] - 收购旨在推进全球化战略,提升汽车零部件市场份额 [9] - 主营业务为电子电路产品、精密组件等研发生产销售 [9] 诺诚健华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0] - 与西湖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提供不超过5400万元资金支持 [12]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81亿元,同比增长129.92%,净利润1796.76万元 [14] - 主营业务为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 [13][15] 凯美特气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7] - 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尾气火炬气回收利用 [17] 海创药业 - 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18] - 主营业务为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 [18] 高争民爆 - 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9] - 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及爆破工程服务 [19] 金埔园林 - 2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91%公司股份 [20] - 主营业务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咨询 [20] 掌趣科技 - 大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21] - 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尤其是移动游戏产品的开发发行运营 [21] 美凯龙 - 董事兼总经理车建兴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留置 [22] - 主营业务为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委管商场等 [22] 新强联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89%公司股份 [22] - 主营业务为大型回转支承、风电锁紧盘等研发生产销售 [22] 日月明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 [23] - 主营业务为轨道安全测控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23] 同有科技 - 股东及副总经理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53%公司股份 [24] - 主营业务为企业级存储系统和军工级固态存储产品研发应用 [24] 爱尔眼科 - 子公司以6.5亿元获得广晟数码60%股权及特定债权 [25] - 标的资产将作为深圳滨海爱尔的长期医疗用房 [25] - 主营业务为各类眼科疾病诊疗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 [26]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5-13 19:19
股东持股情况 - 演若、演智、演惠投资分别持股5,945,165股、4,029,921股、3,792,633股,占总股本3.76%、2.55%、2.40%[2][4] 减持计划 - 演若、演智、演惠投资拟分别减持不超1,436,300股、976,500股、750,300股,占总股本0.91%、0.62%、0.47%,合计不超2.00%[2][5][6] - 减持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9月5日,方式为大宗交易,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2][5][6] 减持承诺 - 演若、演智、演惠投资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演若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持有股票50%,减持前提前三日公告[7][8] - 董监高丁慧亚等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演智或演惠投资合伙份额[8] 其他规定 - 公司上市后若股价触发条件,相关人员间接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9] - 相关人员间接持股锁定期满后,任职、离职转让有规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 减持说明 - 本次拟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是否实施、时间、数量、价格不确定[10]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股东遵守法规承诺,公司及时披露信息[10]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12]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承担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最终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大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6] 登记管理 -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报送情况[12] - 涉及主体3个交易日内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备案[12] - 重大事项需填《登记表》并制作《备忘录》报送备案[14]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资料报监管机构备案[15]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0] 违规处理 - 自查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大股东违规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公开前不得泄露[17] - 公开前妥善保管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外借[17]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告知公司[19] - 信息泄漏知情人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20] 交易限制 - 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21]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9:0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提升投资价值[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开展活动[10]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3] - 相关人员遵守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5] 档案与制度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制度[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07 19: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9: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 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9:02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方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定期报告类型及披露时间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具体事宜[22]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22]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3]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高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4] 制度自查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24]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特殊股东告知义务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信息报告方式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可先口头后补书面[31] 定期报告编制 - 证券部牵头编制定期报告,会同财管中心确定预约披露时间[32] 定期报告审核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32]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长审核签发[32]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保密义务 - 公司相关人员对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等[36]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传播公司内幕信息及利用其交易[36]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形式向他人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6] 立即披露情况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7] 违规责任 - 未按规定报告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违规责任[39]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或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对责任人处罚并可要求赔偿[39] 中介机构保密 - 公司各部门等应与业务中介机构约定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9]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