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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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6037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3][4]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6] 关联交易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占净资产绝对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未达30万元由董事长审核批准[1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0] 交易审议披露 - 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12] 委托理财要求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确定审批权限[12] 超金额处理 - 超出预计总金额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3] 协议期限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义务[13]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4]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5] 交易披露要求 - 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15]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及财务指标[1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且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未获承诺应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15] 资金占用解决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16] 制度生效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海天股份(6037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海天水务集 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 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简称"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部负责人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股东会、董事会 的日常工作,并负责保管董事会的印章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 ...
海天股份(6037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八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1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 ...
海天股份(6037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1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选举独立董事表决票数按规则计算[12] - 当选独立董事得票数需超规定比例[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议解除职务[1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60日内补选独立董事[1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披露异议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可组织独立董事论证[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海天股份(6037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20:04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管理[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5][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决策程序进行[6]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监督与惩罚机制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违规责任人将受行政、经济处罚及法律追究[13]
海天股份(603759)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有规定[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9] 履职要求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8]
海天股份(6037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 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及相关人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
海天股份(6037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
海天股份(60375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 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天 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证 券投资行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八条 在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前,相关人员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证券投资交易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九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证券投资交易的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
海天股份(6037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0:0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务集团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不得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如有)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