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603890)
搜索文档
春秋电子(6038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独董[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5] - 负责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建议,监督执行[10][11]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9][11]
春秋电子(6038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与任免 2 | | 第三章 | 职责与履职方式 5 | | 第四章 | 履职保障 8 | | 第五章 | 附 则 9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苏州春 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
春秋电子(6038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五章 | 附 则 3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
春秋电子(60389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网络投票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6] - 提供网络投票时,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提供全部股东数据[10] 投票时间 - 股票名义持有人征集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11]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13] - 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 - 15:00[13] - 证券公司等行使表决权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15]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一股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21] - 仅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算[18] 投票统计 - 委托信息公司合并统计投票结果,需及时发送现场投票数据[18] - 审议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9]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查有效投票结果[19]
春秋电子(6038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 职责与流程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董事会15日内决定副总经理代行职责[9] - 总经理办公室提前3天征集办公会议题[14]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报送财务报表[11][17] - 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绩效评价与考核方案[15] 薪酬与制度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17] - 工作细则修改需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19]
春秋电子(6038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由股东会决定[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须其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工作细则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春秋电子(6038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 | | 第三章 | 投票程序 3 | | 第四章 | 确认当选 4 | | 第五章 | 附 则 5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 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以上 ...
春秋电子(6038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3日提交相关人员[11]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及被委托有数量限制[15]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7]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17] - 不同会议情况表决结果通知时间不同[17] - 担保及关联担保事项审议通过条件[18] - 提案形成决议需多数董事投赞成票[18]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19]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月内原则不再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25] - 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28] - 决议公告应包含多项内容[2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23] 术语定义 - “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25]
春秋电子(6038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二零二五年十月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 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2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和解聘 3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的权利义务 4 | | 第六章 | 附 则 5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
春秋电子(6038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9] 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处理流程同提议情况[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6]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4]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经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的股东会决议[36][37]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 当《公司法》等修改使本规则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公司应及时修改本规则[39] - 本规则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经审议后生效[39]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