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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子公司权益与管理 - 公司按资本额享有子公司相关权益,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7]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6][7]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由股东委派,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分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9] - 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予以撤换[12] 设立与变更 - 子公司设立需董事会决议,分公司设立需经初审和总经理批准,变更、注销需书面说明并经签字确认[17] 印章管理 - 10人以下分支机构印章由总经理亲自保管,10人以上可授权专人保管并备案[18]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分公司每月次月一周内上报财务报表,季度结束后两周上报财务数据明细[25] - 子公司、分公司应及时提供对公司形象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7]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内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24] - 子公司、分公司配合公司完成合并报表外部审计及内部审计[29]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经济效益等审计[30] - 子公司、分公司全力配合审计,提供所需资料[31] - 公司内审部审计后出具报告,评价事项并提整改意见[32] - 子公司、分公司考核与奖罚依公司制度执行[33] 制度相关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9]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10] 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对其重新论证[14]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0] 节余资金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闲置资金补充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8]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审计相关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28]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专项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0] 资金使用说明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21] 配合工作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31]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上交所[32]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4]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应承担上交所及证监会惩戒或查处[3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制度与相关法律相悖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4] 制度修改与解释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36]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对江 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 "《 公 司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 法 》(下 称 "《 证 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 ...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股东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若所涉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对应的累计计算范围;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仍应纳入相应累计计算范围[18]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收取对价等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以可能支付或收取的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的,以协议约定的全部金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方向两个相关交易时,按单个方向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交易期限届满后与原交易对方续签合约、展期的,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应根据交易类型按上交所规定披露交易相关信息[19]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本制度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另有规定除外[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 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
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8:3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阴市恒 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 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风电设备板块8月22日涨0.93%,振江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1.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2 16:46
风电设备板块市场表现 - 风电设备板块整体上涨0.93%,领涨股为振江股份(涨幅6.17%)[1] - 上证指数上涨1.45%至3825.76点,深证成指上涨2.07%至12166.06点[1] - 板块内10只个股上涨,最高涨幅为振江股份6.17%,电气风电4.53%,威力传动3.78%[1] 个股涨跌及交易数据 - 振江股份收盘价29.25元,成交量23.96万手,成交额6.91亿元[1] - 电气风电收盘价18.45元,成交量58.76万手,成交额10.79亿元[1] - 禾望电气成交额达10.96亿元,为板块最高[1] - 新强联跌幅最大(-2.56%),收盘价36.88元,成交额9.55亿元[2] - 吉鑫科技成交量39.87万手,为板块最高[2]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1.2亿元,游资净流出6673.27万元,散户净流出5367.81万元[2] - 振江股份主力净流入7719.84万元(占比11.18%),游资净流出1745.22万元[3] - 禾望电气主力净流入7301.8万元(占比6.66%),游资净流入4482.38万元[3] - 恒润股份主力净流入5171.44万元(占比15.33%),游资净流出1309.39万元[3] - 威力传动主力净流入2410.61万元(占比16.33%),游资净流出423.48万元[3]
恒润股份(603985)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16.42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12 19:45
公司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17 68元,上涨0 4% [1] - 当日换手率为2 94%,成交量12 95万手,成交金额2 29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816 42万元,占成交额12 29%,其中超大单净流出1520 29万元(占比6 63%),大单净流出1296 12万元(占比5 65%) [1] - 中单净流出198 62万元(占比0 87%),小单净流入2617 79万元(占比11 42%)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 08亿元,同比增长108 27% [1] - 归属净利润2989 45万元,同比增长335 36% [1] - 扣非净利润2826 60万元,同比增长262 80% [1] - 流动比率1 571,速动比率1 098,资产负债率30 59%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无锡市,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业 [1] - 注册资本44085 800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4085 8003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为任君雷 [1] 公司投资及知识产权 - 对外投资企业11家,参与招投标项目17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3条,专利信息110条,行政许可20个 [2]
恒润股份(603985)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74.26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8 18:34
股价与交易表现 - 2025年8月8日收盘价17.12元 单日下跌1.55% [1] - 换手率2.15% 成交量9.49万手 成交金额1.63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274.26万元 占成交额7.83%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283.89万元(占比1.74%)大单净流出990.37万元(占比6.08%)[1] 资金流向结构 - 中单资金净流出1158.10万元 占成交额7.11% [1] - 小单资金净流入116.16万元 占成交额0.71%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08亿元 同比增长108.27% [1] - 归属净利润2989.45万元 同比增长335.36% [1] - 扣非净利润2826.60万元 同比增长262.80% [1] 财务健康状况 - 流动比率1.571 速动比率1.098 [1] - 资产负债率30.59%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2003年 位于无锡市 从事金属制品业 [1] - 注册资本44085.800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44085.8003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任君雷 [1] 投资与知识产权 - 对外投资11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17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3条 专利信息110条 行政许可20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