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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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金明-已离任)
2025-04-10 18:1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等会议[5]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2024年4月29日因任期届满辞职[2] 议案审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8] - 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报告披露[8]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9][10] 薪酬方案 - 独立董事组织制定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10]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琰-已离任)
2025-04-10 18:17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王琰于2024年4月29日因任期届满离任[2] 会议情况 - 2024年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王琰均出席并对议案投同意票,审议董事薪酬时回避表决[4]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提名等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王琰均出席并投同意票,审议董事薪酬时回避表决[4] 审计相关 - 2024年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王琰指导督促执行[5] - 王琰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安排,了解审计重点工作进展[5] 投资者沟通 - 2024年王琰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5] 合规与披露 - 2024年王琰现场履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要或重大缺陷[6]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议案并披露,关联交易合规[7] - 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7] 审计机构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8]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志锋)
2025-04-10 18:17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29日汪志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财务总监[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9] 会议情况 - 任职期间召开8次董事会等多类会议[5] - 各会议出席次数符合要求[5][6] 业务动态 - 审议通过收购九江诚宇物流100%股权议案[8]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解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9] 评价意见 - 汪志锋认为财报真实准确完整[8] - 汪志锋认为解除限售程序合规[9]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嘉琪-已离任)
2025-04-10 18:17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9日起独立董事任期届满[2]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召开3次审计、1次提名、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报告与审计 -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报和2024一季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 2023内控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反映内控情况[7] - 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其他事项 -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开展换届选举[8] - 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完成述职报告[9]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益焕)
2025-04-10 18:17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29日张益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 - 任职期间公司聘任财务总监、选举董事长和高管[8] 会议情况 - 任职期间召开8次董事会等多种会议[5] - 张益焕各会议出席率达100%[5] 市场扩张 - 审议通过收购九江诚宇物流100%股权议案[8] 未来展望 - 2025年张益焕将推动公司良性规范发展[9]
五洲特纸:2024年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33.20% 拟10派2.5元
快讯· 2025-04-10 18:00
文章核心观点 - 五洲特纸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增长,拟进行现金分红 [1] 公司业绩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76.56亿元,同比增长17.43% [1]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33.20% [1] 公司分红计划 -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1]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4-01 17:03
可转债发行 -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行670.00万张可转债,总额67,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18.50元/股[4] 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8,074,000元“特纸转债”已转股,占比1.2051%,转股548,868股,占比0.1372%[5] - 2025年1 - 3月,“特纸转债”转股数量为0股[5] -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未因转股变动,仍为476,900,681股[14] 转股价格调整 - 2022年6月23日起,“特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8.20元/股[6] - 2022年10月19日起,调整为14.70元/股[6] - 2023年6月15日起,调整为14.54元/股[7] - 2024年5月30日起,调整为14.32元/股[7] - 2024年12月31日起,调整为13.88元/股[10]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3-14 16:1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40387.5734万股变更至47690.0681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387.5734万元变更为47690.0681万元[2] 工商登记 - 公司完成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 - 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3] 公司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磊[3] - 公司成立日期为2008年01月09日[3] -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北路1号[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制纸和纸制品制造及销售等[4]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11 16:00
担保情况 - 公司对浙江五星的担保额度从五洲特纸(江西)调剂2亿元[3][5] - 为浙江五星、五洲特纸(江西)、五洲特纸(湖北)分别提供不超5000万、2.5亿、1.1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3]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浙江五星、五洲特纸(江西)、五洲特纸(湖北)担保余额分别为7.876806亿、18.260163亿、13.7亿元[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2.59263亿元,占净资产258.42%;担保余额41.644221亿元,占净资产171.94%[3][4] - 2024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54亿元[5] - 担保额度调剂后,为五洲特纸(江西)担保额度从21.9亿调减为19.9亿元,为浙江五星从8亿调增为10亿元[6] - 五洲特纸为浙江五星在浙商银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13] - 五洲特纸为五洲特纸(江西)在浙商银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5000万元[14] - 五洲特纸为五洲特纸(江西)在浦发银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14] - 五洲特纸为五洲特纸(湖北)在建设银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1000万元[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5926.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42% [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6442.2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94% [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18]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12月,浙江五星营业收入13.179038亿元,净利润 - 1582.17万元[8] - 2024年1 - 9月,浙江五星营业收入10.815165亿元,净利润3539.06万元[9] - 2024年1 - 9月,五洲特纸(江西)营业收入35.39195亿元,净利润2.62776亿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6970.12万元,负债总额106664.29万元,净资产80305.83万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139.79万元,净利润 - 440.39万元[1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50157.81万元,负债总额269950.66万元,净资产80207.15万元,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4272.81万元,净利润 - 152.62万元[12] 资产负债率 - 2024年9月30日,五洲特纸(湖北)资产负债率超70%[4][17]
五洲特纸(60500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2-25 17:01
期货业务基本信息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2000万元[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 - 交易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5] - 2025年2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业务议案[6] 风险与应对 - 业务存在市场、资金等多种风险[7] - 制定制度、控制规模、定期检查、完善组织等控制风险[8][9] 其他 - 保荐机构对开展业务事项无异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