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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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日报· 2025-08-19 21:41
公司治理安排 - 五洲特纸将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A股公告精选 | 5天4板腾龙股份(603158.SH)等连板股提示交易风险
智通财经网· 2025-08-19 20:03
经营业绩 - 福耀玻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4.47亿元同比增长16.94% 归母净利润48.05亿元同比增长37.33% 拟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 [2] - 先达股份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亿元同比增长11.82% 归母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2561.58% 主要因烯草酮售价上涨及新产品吡唑喹草酯投放市场 [11] - 吉比特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18亿元同比增长28.49% 归母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24.50%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合计4.74亿元 [15] - 五洲特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1.22亿元同比增长20.13% 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47.57% 木浆系产品销量降5.3%价格降6.5%收入下滑11.5% [16] - 哈空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49亿元同比下降22.53% 归母净利润亏损764.3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17] - 西藏旅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033.97万元同比下降1.49% 归母净利润209.32万元同比扭亏 阿里景区入境游业务增长明显 [18] 业务进展 - 腾龙股份有小批量产品间接应用于数据中心/服务器液冷及储能液冷领域 2025年上半年相关产品收入约177万元占营收比重小 [1] - 以岭药业中药创新药小儿连花清感颗粒新药注册申请获受理 用于儿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风热感冒证 [7] - 联环药业全资子公司口服溶液1号生产线新建后首次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生产线投入约750万元 [10] - 江特电机全资下属公司宜春银锂将于近日正式复工复产 [12] 资本运作 - 汇鸿集团及子公司拟择机处置弘业期货、中泰证券、生益科技等股票类标的 计划三个月内对弘业期货减持不超过0.59%股份 [3] - 卓创资讯拟启动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8][9] - 东杰智能因控股股东基金份额转让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动 股票及可转债自8月20日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14] 澄清公告 - 中恒电气未与英伟达、Meta、谷歌等海外云厂商签署合作协议或销售合同 [4] - 科森科技不生产机器人产品 [5] - 园林股份对云针科技不构成控股关系 仅通过控股子公司参股15% 云针科技处于技术转化初期规模小且亏损 [6] 重大事项 - 达梦数据董事兼总经理皮宇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3]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9 19:50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27]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7]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4]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 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时披露规定信息[14] - 建设网络沟通平台,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6]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17] 会议与活动安排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20][21] - 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22] 员工与档案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31]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等[33] - 处理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等原则[34]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危机时应汇报、调查、沟通等[35]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时应披露、评估、沟通[36] 参观与调研规定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提前3天预约[39] - 合理安排参观过程并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39] - 沟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涵盖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六项内容[40]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尽快发布,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40] - 证券部对调研内容事后核实,文件有误要求改正,若不改及时公告说明[41] - 发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要求相关方不得泄露或买卖[4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3]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4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5] - 制度所属公司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46]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50%以上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6] - 12个月累计购售资产超30%经董事会后股东会2/3以上通过[9] 资金审批权限 - 银行授信不足2亿或单笔融资不足1亿由总经理决定[12] - 合同金额或累计交易额占比不超30%由总经理决定[13] - 合同金额或累计交易额占比30%-50%由董事长审批[15] 费用审批权限 - 5万以内期间费用由部门与财务共同审批[16] - 1000万以内期间费用由总经理审批[16] - 超1000万期间费用由董事长审批[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6]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7] 其他文件要求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1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注册后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公告[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特定情况可免于披露[22]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有重大差异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 - 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23]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发生方向性变化,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4] 临时公告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实时披露[27]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8]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5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2]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5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6]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6]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6]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时需及时披露[5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3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4] - 股东会召开10日前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4] 信息保存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66] - 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4] -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4]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确认签署[6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72]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79] - 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报上交所审核登记等流程[8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81]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8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需预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并指派两人以上陪同[82]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业绩说明会应网络互动并提前公告[82]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83] - 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及时报告信息[83]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3]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收集信息时各部门和子公司应配合[83] 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61]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3]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以及大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 股东")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特定股 份")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相关事 项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9:50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 信息收集与管理的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可能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或履行公开披露义务,或按照子公 司章程规定,需要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股东会作出决议或审批的事 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包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公 ...
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 总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 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