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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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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60517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10 16:3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创建于1998年,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总部位于浙江台州,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获多项称号并多次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3] - 在浙江三门、临海和江西彭泽建设生产基地,在上海张江和杭州下沙设立研发平台,正在浙江三门新建大健康产业综合性生产基地 [3] - 多个产品通过国际药品规范市场认证,与欧美、东南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售网络遍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3] 公司发展战略 - 2024年围绕发展战略,提高质量产量、降低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占有率 [3] - 未来3 - 5年,坚持“以原料药为中心,往前伸,向后延”战略,加大仿制药和创新药投资,往化学材料和医药制剂方向延伸,实现特色中间体+高端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 [3] - 未来6 - 10年,通过与CRO公司合作及自主投资布局创新药和生物制药研发,进入相关领域,提高盈利能力 [4] 公司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抗细菌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 [4] 投资者问答 原材料价格及影响 - 多数上游原材料、辅料价格降幅明显,青霉素G钾盐价格回落但较2019年仍有距离,价格受供需关系和石油及无机化学价格影响,有波动向下空间 [4] -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有战略合作和年度框架协议,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耗用和浪费,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通过应用生物合成法、酶法等降低生产成本,调整产品结构和扩大产能应对终端销售问题 [4][5] 市场影响评估 - 若印度阿拉宾度青霉素工业盐投产,对青霉素G钾盐价格抑制有帮助,但国内厂家相对更有优势,公司聚焦优化生产流程、改进工艺、提升效率和质量,灵活调整生产能力,强化研发并关注行业趋势 [5][6] 产品占比与竞争格局 - 公司主要头孢类产品头孢克洛、拉氧头孢钠、头孢美唑钠、头孢唑肟钠市场份额占比约60%,竞争格局因公司深耕中间体和原料药,以及环保、安全生产要求和医疗政策推动行业出清与集中形成,公司掌握头孢克洛原料药关键中间体7 - ACCA生产技术 [6] 产能政策与需求预期 - 行业新增产能面临更严格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政府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效率,公司关注政策动态,研发创新适应政策变化 [7] - 对2024年年底及明年初头孢类产品需求持谨慎乐观态度,因季节性因素和全球对抗感染药物持续需求,预计需求稳定甚至增长 [8] IPO募投项目情况 - IPO募投项目是老项目改扩建,目前生产基本满产,2024年折旧有所新增;头孢类产品因全球人口增长、老龄化、医疗条件改善、细菌耐药性问题和生物技术进步,市场潜力巨大 [8][9] 工艺进度与客户意愿 - 公司头孢克洛和头孢丙烯原料药应用生物酶法工艺,具有环保、安全优势,头孢克洛酶法在部分国家备案注册完成并海外销售,国内获CDE批准;下游客户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是否替换,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 [9][10] 特色原料药布局 - 公司以原料药为核心,向前延伸特色中间体+材料化学,向后发展大健康领域产品,在14个疾病领域布局原料药、制剂并拥有技术储备 [10] 海外市场情况 - 公司多个产品通过国际认证,产品销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超百家海外客户有稳定合作,核心原料药品种国内外同步申请注册认证;未来将加大海外销售力度,开拓高端和低端市场,预计海外市场持续带来增量 [11] 制剂业务进展 - 公司制剂工厂建设及批件获批全流程约3 - 5年,制剂工厂预计今年建成,明年具备核查条件,最快2025年底或2026年形成收入 [12] 未来战略与收并购意向 - 公司战略目标是在大健康领域实现特色中间体、高端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未来3 - 5年投放新产品并取得注册认证,5 - 10年实现协同发展;收并购结合公司情况和规划考虑,有计划将及时披露信息 [12][13]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10-07 17:36
可转债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2377万元“东亚转债”转股,股数1153580股,占比1.0155%[3][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转股“东亚转债”金额6.6623亿元,占发行总量96.5551%[3][6] - 2024年7 - 9月,5000元“东亚转债”转股,股数245股[3][6] - 2023年7月6日,公司发行6.9亿元“东亚转债”,期限6年[4] 转股价格 - “东亚转债”2024年1月12日起可转股,初始价24.95元/股,现为20.28元/股[4] - 2024年4月3日,转股价格调为20.60元/股[5] - 2024年7月4日,转股价格调为20.28元/股[5] 股本情况 - 2024年6 - 9月,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和总股本均增245股至114753580股[8]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26 15:3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目录 |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1 | |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 | | 议案 1: | 4 |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 | | 议案 2: | 7 |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 | | 议案 3: | 10 |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0 |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綦方中
2024-09-25 16:27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豢方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话用):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崔孙良
2024-09-25 16:27
.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崔孙良为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9-25 16:25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7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文斌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刘文斌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文斌先生,男,197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陕西工学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孙良
2024-09-25 16:25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崔孙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綦方中
2024-09-25 16:2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兼任与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独立性限制 - 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4]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9-25 16:23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7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东亚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燕
2024-09-25 16:23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冯燕为浙江东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1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