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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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688006)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 司的组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根据分工、协作与分散投资风险原则以及经营需 要,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 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的下列决策应服从公司的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一)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调整;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认定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指公 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所称派出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 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 ...
杭可科技(6880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持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 ...
杭可科技(6880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不得 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
杭可科技(68800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 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 ...
杭可科技(68800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7 17:01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投票表决权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 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杭可科技(68800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 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 害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四) ...
杭可科技(6880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7:01
第五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 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 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 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一至三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总经理列席 ...
杭可科技(6880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杭可科技(68800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7:0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利润分配的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 ...
杭可科技(6880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7:01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完整 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 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 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