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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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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9:01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燕 东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9,865,61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9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953,446,261.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6,932,884.69 元,募集 资金净额 3,756,513,376.97 元。 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 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
燕东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26 18:0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 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3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 | 2023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2023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 | | 关于 2023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 | | 关于 2023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 | | 关于 2023 |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 | | 关于 202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 | | 关于 2024 |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 | | | 关于 2023 |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13 | | | 关于 2023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4 | | |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5 | | ...
燕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9:05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王爱清先生担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 ...
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9:0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A座4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 65511122 传真:(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4】第0315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燕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 ...
燕东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5 19:0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51 号 3 号楼 3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5,830,76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5,830,7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7.2027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7.2 ...
燕东微: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3-15 19:03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东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 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劲松先生、朱保成先生、淮永进先生、旷炎军先生、郑浩先生、 龚巍巍先生、范晓宁先生、顾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任 天令先生、韩郑生先生、李轩先生 ...
燕东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郑生)
2024-02-29 07:3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韩郑生 先生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 ...
燕东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华)
2024-02-28 18:32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周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
燕东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天令)
2024-02-28 18:32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任天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 ...
燕东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4-02-28 18:32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股 份"或"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燕东股份及所属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采购行为,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 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 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 过程; 1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