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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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688350) - 富淼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4-02 22:32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 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 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4-02 2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1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俊)已离任
2026-04-02 22:32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俊,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华东政 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后。2002年9月至2013年5月在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任主 任科员。2013年5月至今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工作,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 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工作期间,先后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一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一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2022年12月至2025年5月7日,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 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6-04-02 22:3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富淼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6-03-17 17:30
会议安排 - 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 - 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2] - 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李平为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 工商登记 - 近日公司完成《公司章程》及相关人员工商备案登记手续[3] 章程调整 - 公司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措辞调整,与审议通过的无实质性差异[3]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03-17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055.0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483,057元[10] - 公司发起人为飞翔化工和丰利进出口,认购股份数分别为9,900万股、100万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9,483,057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5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0] - 单独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4]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2]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0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3]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3]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3]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40] - 除特殊情况,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最低20%[14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66]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3][165] - 公司分立、合并、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4][166][16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 - 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1]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17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78] - 公司清算财产按顺序支付费用、清偿债务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74]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174]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0]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3-08 16:00
股权持有 - 截至公告披露日,飞翔股份持有公司16,710,710股,占总股本11.67%[2] 减持计划 - 飞翔股份计划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864,893股,减持比例不超2.00%[3] - 减持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3] 过往转让 - 2025年4月14日,飞翔股份以16.38元/股转让36,620,000股给永卓控股,占当时总股本29.98%[6] - 2025年11月14日,飞翔股份以16.38元/股转让6,107,600股给上海耕瑞,占当时总股本5.00%[6] 减持承诺 - 飞翔股份承诺自富淼科技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1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等情况,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 - 飞翔股份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 - 2024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飞翔股份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11] - 飞翔股份减持时,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不超1%,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不超2%,协议转让受让比例不低于5%[12] 其他要点 - 公司计划减持将按规定履行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14] - 若违反减持承诺将违规减持股票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14] - 飞翔股份承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维持目标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4]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14] - 公司不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且相关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14] - 公司不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14]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时间、数量和价格等不确定[14]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15] - 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7]
富淼科技(688350.SH)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1427万元 由亏转盈
智通财经网· 2026-02-27 22:08
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13.89亿元,同比下降11.29%,但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归母净利润为1,427万元 [1] - 业绩改善主要得益于业务结构主动优化、外销增长、降本增效以及商誉减值计提大幅减少 [1]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为13.89亿元,同比下降11.29%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7万元,实现由亏转盈 [1] - 公司毛利率水平显著改善 [1] - 公司财务费用有所增加,主要因募投项目转固后利息费用化及汇率波动影响 [1] 业务运营与战略 - 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基于对全球市场趋势及行业动态的系统研判 [1] - 策略性剥离低毛利化学品导致内销收入同比下降 [1] - 外销业务实现显著增长 [1] - 内部降本增效措施成效明显 [1] 资产与投资相关 - 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因其核心孙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本期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同比大幅减少 [1] - 募投项目建成转固,相关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 [1]
富淼科技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1427万元 由亏转盈
智通财经· 2026-02-27 22:07
公司业绩概览 - 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3.89亿元,同比下降11.29%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7万元,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1][1] 业务与运营分析 - 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策略性剥离低毛利化学品导致内销收入同比下降 [1] - 外销业务实现显著增长,叠加内部降本增效措施,共同推动毛利率水平显著改善 [1] 财务与费用影响 - 因以前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其核心孙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本期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同比大幅减少 [1] - 募投项目建成转固,相关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1] - 报告期内汇率波动也对公司财务费用产生了影响 [1]
富淼科技: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2-27 18:18
公司业绩快报 - 公司于2月27日发布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 [2] - 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89亿元 [2] - 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