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颀中科技(688352)
icon
搜索文档
颀中科技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38.78% 研发投入增长35.32%
巨潮资讯· 2025-08-21 21:51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6亿元 同比增长6.6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9万元 同比下降38.78% [1] - 非显示芯片封测业务收入6407.53万元 同比下降20.84% [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达9231.07万元 同比增长35.32% [1] - 研发人员数量增至295人 同比增长19.43% 占员工总数比例12.87% [1] -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项(中国4项 国际6项)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8项 [2] 业务布局 - 积极建设功率器件相关的晶圆正面金属化 背面减薄及金属化和后段铜片夹扣键合封装工艺能力 [2] - 专利技术涵盖芯片封装结构 晶圆处理 散热技术 自动化生产等多个领域 [2] - 与合肥工业大学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产学研合作 [1] 行业环境 - 全球半导体市场呈现复苏态势 [1] - 2025年第二季度全球半导体收入同比增长近20% 环比增长7.8% [1] - 公司以加速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行业国产化为使命 [2]
颀中科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21:4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2] - 以总股本1,189,037,288股扣减回购账户股份8,714,483股后的1,180,322,805股为基数计算分红[2]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016,140.25元(含税)[2] 分红比例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50%[2]
颀中科技: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3%
证券日报· 2025-08-21 21:36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5,760,921.23元 同比增长6.6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191,402.40元 同比下降38.78% [2]
颀中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9919万元,同比下降38.7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21:1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9.96亿元 同比增加6.6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919万元 同比减少38.78% [2] - 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同比减少42.86% [2]
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5-08-21 17:18
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567.11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00%[7][41][42] - 首次授予3495.098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4%,占拟授予总数97.98%[7][41][42] - 预留授予72.013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6%,占拟授予总数2.02%[7][41][4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59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4.61%[9][33]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5元/股[10][5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0][46] - 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9] - 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二级市场回购[40] 业绩目标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2年不低于15%[58] - 以2021 - 2023年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5%、45%、55%、60%,对应触发值分别为30%和25%、40%和35%、50%和45%、55%和50%[64] - 2024 - 2027年每股收益和营业净利润率考核,达到对标企业相应年度75分位值或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归属比例为100%,反之归属比例为0%[62][65] 归属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每股收益归属比例(X)*10% +营业收入增长率归属比例(Y)*80% +营业净利润率归属比例(Z)*10%[16][66] - 每股收益权重比例10%,A ≥ 对标企业相应年度75分位值或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时X = 100%,反之X = 0%[16][66] - 营业收入增长率权重比例80%,B ≥ Bm时Y = 100%,Bn1 ≤ B < Bm时Y = 90%,Bn2 ≤ B < Bn1时Y = 80%,B < Bn2时Y = 0%[16][66] - 营业净利润率权重比例10%,C ≥ 对标企业相应年度75分位值或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时Z = 100%,反之Z = 0%[16][66]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90%、60%、0%[67]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67] 时间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84]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35][86] 其他要点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40]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为19965.29万元[80] - 2024 - 2028年进行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费用在经营性损益列支[80] - 标的股价为11.30元/股[78] - 有效期分别为2年、3年、4年[79]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8.09%、27.86%、30.10%[79]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2.10%、2.75%、2.75%[79]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金额违约金[9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发生合并等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98] - 激励对象出现多种情形,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不同[101][102][103] - 公司变更或终止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后程序不同[89] - 激励计划经国资主管部门及/或授权主体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6]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6] - 激励计划与最新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106]
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5-08-21 17:1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4月22日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激励计划草案[4] - 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8] 股票来源调整 - 调整前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1] - 调整后为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12] 回购资金 - 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15] - 来源为超募、自有及专项贷款资金[15]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等认为调整合规,不损股东利益[17][18][21] 后续工作 - 尚待履行相关后续审议和披露义务[20]
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
2025-08-21 17:18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567.11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00%[4][8][9][14] - 首次授予3495.098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4%,占拟授予总数97.98%[4][8][9][14] - 预留授予72.013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6%,占拟授予总数2.02%[4][9][14]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59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4.61%[11] - 杨宗铭获授110.0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3.09%,占股本总额0.09%[13] - 余成强获授70.0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1.96%,占股本总额0.06%[13] - 核心骨干人员(250人)获授3005.0985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84.25%,占股本总额2.52%[14] 回购资金与价格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25元[24] 业绩指标与归属比例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2年不低于15%[30] - 2024 - 2027年每股收益考核目标为不低于对标企业相应年度的75分位值或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达标归属比例为100%,反之0%[33] - 以2021 - 2023年期间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 2027年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5%、45%、55%、60%[35][36][37] - 2024 - 2027年营业净利润率考核目标为不低于对标企业相应年度的75分位值或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达标归属比例为100%,反之0%[38]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每股收益的归属比例(X)*10% + 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归属比例(Y)*80% + 营业净利润率的归属比例(Z)*10%[39] 时间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8] - 首次授予权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19] 成本与模型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为19965.29万元[61] - 预计2024 - 202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4024.43万元、6899.02万元、5252.92万元、2918.04万元、870.88万元[62] - 授予日采用布莱克 - 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确定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5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金额违约金[68] - 公司选取汇成股份、甬矽电子、气派科技、利扬芯片、同兴达五家境内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41]
颀中科技(688352) -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内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1 17:1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3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4年3月13 - 22日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无异议[16] - 2024年4月22日收到合肥市国资委批复[16] - 2024年4月3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调整有效期[17] - 2024年5月23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9] - 2024年5月23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0] - 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 - 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并调整股票来源[21] 股票来源及回购 -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前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3][24] - 调整后为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24][26] - 2025年6月18日审议通过回购资金7500 - 15000万元[26]
颀中科技(688352)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1 17:18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的法律意见书 致: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颀中科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南》")、《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称"《试行办法》")、《关于规 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实施 202 ...
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等[5]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原则[6] - 披露信息应如实反映、客观完整[8] - 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24]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1]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6]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1]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现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0] - 重大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11] -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三个时点后,公司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43]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等方面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2]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4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等情况,公司应披露[4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行业信息[5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影响[57]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应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信息[5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履行披露义务[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