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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必平:关于变更副总经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22 17:3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副总经理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绍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架构调整,陈绍 宇先生由管理序列调整为专家序列,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 董事和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绍 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 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陈绍宇先生是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陈绍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89%,并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幸伦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
安必平: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7:34
财务审计 - 审计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9] 责任与风险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3]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5]
安必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文平)
2024-04-22 17:3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彭文平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 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 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1 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各相关议案 ...
安必平: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7:3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彭文平、吴翔、吴红日独立性[1] - 三人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其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1]
安必平: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17:3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1] 业绩总结 - 2022年中汇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9家,收费13684万元[1] - 中汇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1] 审计安排 - 2023年4月10日同意续聘中汇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 2023年1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审前沟通[4] - 2024年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初审后沟通[4] - 2024年4月12日审议通过2023年相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4]
安必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7:3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安必平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0]5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8,267.83万元,2021使用募集资金14,819.65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58.2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97.63万元,其中:使 用募集资金3,663.52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34.11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0,107,448.14元,其中 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 ...
安必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2 17:34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在实施 ...
安必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翔)
2024-04-22 17:3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含2次临时和1次年度[4][6] -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5] - 报告期内召开8次董事会和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2] 议案审议 -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6][7][8][9] -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为控股孙公司担保议案[7] - 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8] 其他事项 -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无违规[7]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受监管措施[10] - 公司信息披露符合要求,内控无重大缺陷[11] - 报告期内未开展新业务,运作规范[12] - 2023年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并将继续[13][14]
安必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7: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
安必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红日)
2024-04-22 17:3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其中 2 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大 | | | 董事会次数 | 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 | 会的次数 | | | | | | | 加会议 | | | 吴红日 | 8 | 8 | 0 | 0 | 否 | 3 | 本人吴红日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