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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68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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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大宗交易成交9.00万股 成交额350.64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01 21:42
大宗交易情况 - 8月1日大宗交易成交量为9.00万股,成交金额350.64万元,成交价38.96元,相对当日收盘价折价1.99% [2] - 买方营业部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泉州丰泽街证券营业部,卖方营业部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证券营业部 [2] - 近3个月内累计发生13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4794.37万元 [2] 市场表现 - 8月1日收盘价为39.75元,下跌0.08%,日换手率3.83%,成交额7318.73万元 [2] - 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出28.80万元,近5日累计上涨2.05%,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出643.91万元 [2] 融资数据 - 最新融资余额为1.77亿元,近5日增加11.36万元,增幅0.06% [3]
恒烁股份(688416.SH):已回购0.98%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7-31 21:57
股份回购情况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1.3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98%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31.53元/股至39.60元/股 [1] - 回购总金额达293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恒烁股份(688416)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31 21:1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1月30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2] -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至6000万元[2] 回购成果 - 累计已回购股数813,407股,占总股本0.98%[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29,313,021.08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53元/股至39.60元/股[2][5]
恒烁股份(68841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31 21: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1日14点30分召开[11] - 会议地点在合肥市庐阳区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11]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11]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 - 15:00[11] - 需审议13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制度[12][13]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提前半小时登记签到并查验证件[6] - 表决票清点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负责[8] - 股东出席费用自理,公司不发礼品、不安排住宿[8] 股本与制度变更 - 2025年5月27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15] - 股本总数由82,637,279股增至82,929,413股[15] - 注册资本由8,263.7279万元变为8,292.9413万元[17]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17] - 《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17] - 《公司章程》新增“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三节独立董事”[17]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20][22][24] - 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7月26日披露[34][36][38][40][42] - 多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24][34][36][38][40][4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 [1][8][9] - 调整基于《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8] - 变更需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3][9]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 - 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总股本由82,637,279股增至82,929,413股 [1][10] - 注册资本相应由8,263.7279万元调整为8,292.9413万元 [1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条款,由"审计委员会"替代表述 [11] - 统一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并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11] - 第五章新增"独立董事"专节,同步调整条款序号及目录页码 [11]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效率 [4] - 该决策旨在提升投资收益,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符合股东利益 [4] 公司制度修订与制定 - 修订24项现有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等 [12] - 新制定9项制度,涵盖董事离职管理、子公司管理等,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 [12]
恒烁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总则 - 本制度旨在规范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辞职、解职等离职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可任期届满前辞任,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即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等 [3]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解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解任,任期届满未连任即自动离职 [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6]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执行 [7] - 明确8类禁止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包括刑事处罚、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人等 [8][2]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未结事务并完成文件移交 [9]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需接受离任审计 [10] - 任职期间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未完成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履行计划 [11] 离职后义务 - 离职后1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12]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13]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重大事项的核查,提供必要文件 [14] - 职务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5] - 擅自离职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 [1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17] - 被追责者可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1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1]
恒烁股份: 独立董事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规范运作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2][4]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7] - 禁止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3] - 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4]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7]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22] - 独立董事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发现违规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2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资源支持 [34][35]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的会议材料,董事会须采纳相关请求 [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其履职风险 [38][39] 独立董事考核与披露 - 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涵盖参会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等内容 [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成员出席方有效 [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 [30]
恒烁股份: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公司融资管理 - 融资定义包括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行为如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直接融资不适用本制度 [2] - 单笔或年度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20%由总经理审批,超过20%但未达50%需董事会审批,超过50%需股东会批准 [6][7][8] - 年度授信总额度可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具体实施,申请融资需提交完整报告包括金融机构名称、金额、用途等要素 [9][10] 对外担保条件 - 被担保对象需为企业法人且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反担保能力且无重大法律风险 [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必须提供反担保,其他担保可要求反担保且需具备可执行性 [13] 对外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必须由股东会审批 [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7][18] - 申请材料需包含被担保人财务报表、主债务合同文本及反担保资产证明等 [15] 执行与风险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控股子公司事项由其董事长签署 [19] - 合同签署后7日内需备案,超合理期限未签订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 [20][21] - 财务部需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风险时制定应急方案并报告董事会 [22][26]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融资及担保资料需及时送交董事会秘书,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8][29] - 董事违规审批造成损失需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员越权操作将追究法律责任 [30][31] 附则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 [32]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5][36]
恒烁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于科技创新领域,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1] - 募集资金定义涵盖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所募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董事会需持续监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资金或通过募投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2][4]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6] - 三方监管协议需明确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对账单报送、保荐机构查询权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6] - 境外投资项目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资金安全保障措施及使用规范性[3] 募集资金使用与调整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进度不足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调整计划[8]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置换自筹资金需在6个月内完成[10][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限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12][13] 超募资金与临时补流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合理性分析[16]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15][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审议程序但需在年报中披露使用情况[17]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新项目必须聚焦主营业务并披露可行性分析[18][19] - 实施主体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调整不视为改变用途,但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8]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投资计划及保荐机构意见[20]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保荐机构需同步进行现场核查[23][24]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4] - 违规使用资金将追究责任人赔偿,涉嫌违法则移交管理部门处理[26][27] 附则与修订机制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订需履行相同程序[30][31] - 条款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最新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执行[29][31]
恒烁股份(688416)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7-25 18:15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66.00万股,发行价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45亿元,净额12.10亿元[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NOR闪存芯片等3个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7][13] - 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2][13] - 公司将采取措施控制现金管理投资风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