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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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6885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1 19:16
选聘程序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7] - 确定响应时间,确保事务所充足准备[8] 选聘要求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可不招标[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0] - 聘任期内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9]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5] 解聘与更换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关注情形 -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需关注[18]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多次受处罚或项目被调查需关注[18] - 未按要求轮换合伙人等需关注[19]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致严重后果,董事会处分责任人[19] - 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承担[19]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保存至少十年[21]
高测股份(6885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人含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4]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1]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相应审议披露[13] - 交易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3]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决策流程 - 职能部门报告关联交易,经总经理、董事长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特殊情况 - 九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18] 职责与处罚 - 董事会、总经理行使职权应勤勉尽责并听取独立董事意见[20]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资料[21] - 总经理或董事会不履行报告义务可处分[22][23]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
高测股份(68855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业务原则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5] 交易要求 - 境内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境外选有资质金融机构[6] - 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算金额[6] 审议规则 - 特定金额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预计审议,期限不超12个月[8] 披露规则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6] 部门职责 - 财务经办,内审监督,董办信息披露[10][14][15] 异常处理 - 汇率或利率异常财务分析上报董事长决策[20]
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4]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5]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5]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9] - 公司向金融机构单笔融资或申请融资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1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取得全体拟出席会议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18]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董事会历届会议记录、决议等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3]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5]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40]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0] - 董事候选人若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34] - 董事候选人若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3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避免利益冲突、尽到合理注意[37][38] - 关联董事在关联事项表决时不得参与,但可提供必要解释[40] - 违反董事任职资格规定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任职期间出现该情形公司应解除其职务[3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改选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职[41]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仍有效[41] - 董事因过错致公司资产流失应承担法律责任[41] - 董事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未反对致公司受损,董事担责[41] - 董事执行职务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应担责[41] - 公司为董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其他纳税形式[41] - 公司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买责任保险,违法违规责任除外[41] 规则修订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0]
高测股份(68855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5] - 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部 - 对公司业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初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内部审计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1] - 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2]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13]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3] - 审查和评价范围涵盖与财报和信披事务相关制度,重点检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17] - 评价由内审机构负责,应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核实意见[20] 违规处理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2] - 审计部和内审人员违规,公司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2][23] - 被审计单位违规,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责任人[23]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5]
高测股份(68855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6]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董事会要进行可行性分析[16] 资金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资金存放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4]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时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4][5] 产品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8]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等[18]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等内容[19] 核查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责任追究 - 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5]
高测股份(68855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3] - 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 - 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部分审批规定[4]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特定审议[4] 申请与管理 - 由财务部门受理,业务部门提交申请书及附件[5] - 需签署协议并明确担保措施[5] - 财务部统一登记备案管理[6] 监督与追责 - 跟踪监督被资助人情况,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8] - 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
高测股份(6885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7][10][13] 审批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经多程序审批[10] - 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责任追究 - 不符合规定的披露行为追究人员责任[13] 内幕信息管理 - 知情人负有保密及不交易义务[23] - 知情人获悉事项后填写登记表备案[23] - 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知情人担责[23]
高测股份(688556)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业务范围与管理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目的为规避价格风险[2] -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开展[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6] 管理小组 - 管理小组由董事长等组成,董事长任组长,负责评审决策等[8] 业务流程 - 业务部门提需求,财务管理中心评估资金,管理小组审议,交易员执行[11][12] 风险控制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审计部监督[14] - 业务应与风险敞口匹配,单一品种规模不超实际使用量[16] - 合理安排保证金与持仓额度,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17] 报告机制 - 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初提交上月期货交易业务报告[19] - 交易员交易后报告新建头寸等情况并汇总持仓信息[19] 应急处理 - 遇重大变化交易员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21][22] - 交易异常启用备用设备或电话委托交易[22] - 持仓可能大幅回撤或亏损时组织会议商讨避险方案[22] 信息披露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规定披露[24]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情况及时披露[24] 档案管理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0年[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
高测股份(6885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与负责部门 - 制度适用于董监高、部门负责人、大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等[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应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4]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 重大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6] 重大事项披露规则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6] - 重大事项筹划不确定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7] 自愿与豁免披露情况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8]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事项披露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执行[1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月、九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业绩预告与快报规则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19] - 公司预计半年度或季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多项财务指标[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多项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1]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重大事项即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3] 股东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5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信息[52]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53] 股东会相关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需公告通知股东[2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期前至少2工作日发通知说明原因[27] 交易相关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披露[35]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5] - 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35] 其他需披露情况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相关信息[43] - 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需在年报披露[39] - 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等需在年报披露[39] - 开展新业务等交易需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信息[40] - 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及时披露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46]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计算从披露日重新起算[49]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直至披露后复牌[4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55]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重要信息需及时披露[56]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56] - 董事会就公司境内外融资方案形成决议需及时披露[56] 编制与审核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6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9] - 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72]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7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72]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64] - 董事会文件、股东会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4]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0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