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6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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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首次发行26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67.00万元[9] -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额1.00元[18] 股东信息 - 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715315股,比例66.192%[18]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368459股,比例15.614%[18] - 淄博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780300股,比例9.634%[18] - 深圳市恒洲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68180股,比例5.781%[18] - 张钢持股1040566股,比例1.734%[18] - 温亮持股346855股,比例0.578%[18] - 考海龙持股280325股,比例0.467%[18]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诉讼[3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5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等多种重大交易需审议[56][58][59]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情形需审议[60]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议[119] -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总资产10%后的资产抵押等事项需审议[120][12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2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7]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5] 独立董事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8]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63]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68]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2][173]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4]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61][16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88][1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98] - 公司分立需进行财产分割等相关操作[200]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17:44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4]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责与会议 - 主要职责是对董事会等提出建议并审查资格[9] - 按需开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通过决议[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实施细则自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7:4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17:4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山东科汇电力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8-29 17:4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二〇二五年八月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近亲属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四)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获取不法利益,离职后应当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 的风险和收益; (六)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 地选择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 (七)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询问负责人员、现场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7:4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0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17:4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六)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9 17:43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 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2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7:43
第一章 总则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科 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
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17:43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交易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SG 工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推举一名委 员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山东科汇电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