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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园 路 78 号公司海璟基地 709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三人, 实到独立董事三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选,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独立董事陈 菡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4-04-17 17:18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 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就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 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孙世刚 何燕珍 陈 菡 日 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真审核了以下议题,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 1.我们对《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对《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全体委员签名: 陈菡 何燕珍 钟炳贤 2024 年 4 月 16 日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7:18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改制,成为一家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执业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序号为 NO.0014469;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及金融审计业务等资 格。 致同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 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 审计项目合伙人:殷雪芳女士,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7 17:18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东安湖木棉花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湖岸北路 1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燕珍)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燕珍) 2023 年,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 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燕珍,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市政协委员。本人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领 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国内 ...
厦钨新能(68877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7:1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在2023年第四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至较好水平,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市场开拓力度[3] - 公司正积极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高功率钴酸锂产品[24] - 公司推进氢能材料与磷酸盐系材料技术革新,助力混合动力新车型与电芯应用领域新扩展[25] - 公司稳步推进前沿技术研发,包括正极补锂材料、钠电正极材料、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等关键领域[25] 产品研发与销售 -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贮氢合金等全系列能源新材料产品[28] - 公司在钴酸锂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市场占有率领先[29] - 公司持续推进高安全性高镍材料开发,掌握高镍、超高镍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工艺及性能检测等关键技术[29] - 公司产品在动力、民用领域处于行业先进地位,贮氢合金系制作镍氢电池的重要材料[31] - 公司开发出低温性能突出的磷酸铁锂产品,围绕重点客户进行差异化产品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审核和客户开发认证[32]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73.11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39.79%[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52.93%[17]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7]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19%[17]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8%,较上年同期增加0.05个百分点[18]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不断健全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报告期内修订了多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166] - 公司通过ISO14064碳排放体系认证和ISO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措施,为减排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187] - 公司对外捐赠资金总额为23万元,其中包括用于甘肃“12·18”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救灾的捐赠资金[192] - 公司向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0.71万元,帮助了一定数量的人[194]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 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厦钨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中国境内、境外的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生 产经营要素优化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7:18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改制,成为一 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 发,序号为 NO.0014469;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 业务及金融审计业务等资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400 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