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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8:44
子公司规定 - 规定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50%的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等[4] 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10]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7] 报告确认与审核 - 公司董事等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0]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0] 交易披露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净额、营收、净利润等占公司对应指标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时需关注[31]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委托理财审议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34] 日常交易合同披露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9]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1][42]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44]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48]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8]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55]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向董事会书面报告[56]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57]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57] 信息保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公开或泄漏[59]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当年资料存董事会办公室,年度结束后移交档案室[62] - 董事、监事、高管履职签署文件等保存期限为永久,信息披露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62] 规定解释与执行 -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定并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65]
深物业A:第十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18: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制度明细如下: 序 号 议 案 名称 1.1 关 于 修 订 《 董事 会 战 略 发展 与 投 资 决策 委 员 会工 作 条 例》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 议案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10 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1.11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的议案 1.12 关于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1.1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1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1.1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16 关于修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 ...
深物业A:第十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18:44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4-02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 件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 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也 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 ...
深物业A: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2024-02-02 18:44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9]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需报告[9] 股份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14] 投资项目报告 - 公司主业范围内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项目需报告[11] 业绩报告标准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1亿元需报告[12]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报告[12] 补助与损失报告 - 单笔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近一年归母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单笔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近一期归母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单次损失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违约报告标准 - 重大债务违约金额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违约责任金额达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资产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深物业A: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2-02 18: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必备的行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
深物业A: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02 18:44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16项公司治理制度并新增制定4项制度[1] - 修订制度包括《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等[1][2] - 新增制度包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1][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人员任职与管理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公司设副总经理2 - 4名[30] 会议相关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会[10] - 总经理办公会议须应出席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为有效[34] 年报信息披露 - 年报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8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8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8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8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市场分析人员、媒体、监管部门等[9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网络平台等[10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活动[102]
深物业A: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8:4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4] 提名与职责 - 委员提名方式有三种[4] - 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并提建议等[7][8] 会议与文件 - 不定期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永久保存[14] 其他 - 投资评审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10] -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6]
深物业A: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8: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下 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由董事会批准设立,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本工作条例为依据,履行董 事会授予的职责权力,协助董事会完成相关工作,向董事会做出报告 及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
深物业A: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8:44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规范编制和披露流程[2] 沟通协调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沟通[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依据法规和深交所规定及时公布年报[4]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写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指标内容[4] - 投资发展部负责编写房地产板块经营情况相关章节[5] -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编写租赁承包等相关内容[5] - 成本合约部负责编写土地储备等相关内容[5] - 党群办公室负责编写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5] -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董监高报酬和员工基本情况[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编写监事会工作等相关部分[5]
深物业A: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02-02 18:44
捐赠管理 - 对外捐赠含现金和实物,实物按账面净值等折算,取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较高者[12] - 完成扶贫和支援任务的捐赠经党委会研究和内部决策后实施并建台账[12] 捐赠审批 - 单笔30万(含)以下等捐赠经归口管理等部门决定后实施并建台账[12] - 超标准且在去年净利润10%以下(含)经上级产权单位等决策后实施并建台账[12][13] - 超去年净利润10%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并建台账[13] - 超去年净利润50%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并建台账[13] 部门职责 - 党群办公室负责对外捐赠预算编制等工作[9]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预算审核等[9] -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合规审查[9]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资金支出并协同审计[9] 监督检查 - 加强对外捐赠监督检查与规范账务处理[17] - 严格审查用途并建立跟踪制度[17] - 加强抽查,通报不规范行为,违法犯罪移交司法,处分责任人[15][16] 办法说明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