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集团(0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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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02 18:34
审计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 - 2024年度审计费用72万元,与2023年一致[6]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3]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7家[4] - 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836人[3] - 上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4]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5] -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处罚涉及50人[5] 决策事项 - 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7] - 续聘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
深深房A: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4年8月)
2024-08-02 18:34
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不含当天)通知[2] 董事履职 - 董事或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或解除职务[3]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借款关注 - 公司股东等借款超300万且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需关注欠款回收[4] 独董职权 - 独董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使情况应及时披露[5]
深深房A:公司章程修订案(2024年8月)
2024-08-02 18:34
利润分配时间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 利润分配限制 -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3]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 现金分红条件 -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等四个条件[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或经审计资产总额20%[4] 现金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其他分配方式 - 可根据情况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需有合理因素[6] 方案制定与监督 - 经营层可结合情况向董事会提利润分配建议方案[6] - 董事会制订年度或半年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7]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7]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保障公众股东权利并与中小股东沟通[7]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 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调整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多项事项[9] - 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分配比例低于章程规定,在定期报告说明原因等[10] -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且报告期内盈利,不分红或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披露相关内容[9][1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为正,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0]
深深房A: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02 18: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23日14点30分在深房广场48A会议室召开[7] - 会议拟审议六项议案,含续聘事务所、变更董事等[5][7] 议案相关 - 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8] - 孙明辉不再任董事,提名孟飞为董事候选人[12]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17][21][23] - 拟制订《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9] - 上述议案已通过8月2日董事会会议审议[8][12][17][19][21][23]
深深房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4年8月)
2024-08-02 18:34
会议审议相关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6] - 公司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且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无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时可免特定规定[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提供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7] 关联交易与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 -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0]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0]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原规定1/2以上)通过[13] - 特别决议事项新增公司分拆[1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4]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应由律师对相关事项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法律意见书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4]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时,召集人应按要求提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1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5][16]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等内容[15][16]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需在记录上签名[16]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6]
深深房A: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2 18:34
会议基本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3] - 现场会议2024年8月23日14点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16日,B股股东需2024年8月13日或更早买入股票参会[8] 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等6项提案,提案3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1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 - 11∶30、14∶00 - 17∶00[15]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7楼董事会秘书处[16]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0029",投票简称为"深房投票"[24]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交易时间[25]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 - 15∶00[26] 其他 - 委托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书有效期至2024年8月23日[28] - 股东大会议案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等多项议案[28]
深深房A: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2 18:3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 - 决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1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经营班子整体选聘工作方案议案[3][4] - 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4][6] - 审议通过拟变更董事议案[6][7]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7] - 审议通过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7][8] -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8][9]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9][10] 费用相关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72万元,含财报审计51万、内控审计21万[4]
深深房A: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8月)
2024-08-02 18:3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债务偿还能力、资 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而制定的。 二、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 ...
深深房A: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02 18:3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4] - 特定提议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0]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应撤换[13] - 一人一票逐项记名表决,过半数董事通过[15] 关联及独董 - 关联董事按章程执行[17] - 部分事项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7] - 独董可行使特别职权[17]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出席董事签字[20] - 记录含多项内容,重大事项有纪要[20] -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决议实施 -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长检查督促[22] - 董事可随时检查,会议报告执行情况[22] - 秘书掌握进展并提建议[23] 规则执行 - 规则经审议批准后执行,董事会解释[27][28]
深深房A(000029)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2 19:05
业绩预告 - 2024年上半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65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711.8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440万元至64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4,246.89万元有所改善[2]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0044元/股至0.0064元/股,上年同期为亏损0.0367元/股[2]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同期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款导致亏损,以及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增加约624万元[3] 财务审计 -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