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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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子公司管理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母公司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并负有指导等义务[4]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和一次董事会[6] - 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委托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8] - 子公司财务管理按母公司制度执行并接受指导监督[13]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5]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按母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7] - 子公司经营活动等应接受母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19] - 子公司涉及重大经营活动应按规定执行并报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明确办理程序,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 ...
神州数码(00003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选聘规则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提出选聘议案[12]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更换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9] 聘期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非年报业务 - 非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公司财务部择优选取[14] 改聘要求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6]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6]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履行多项职责[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违规处理 - 选聘存在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0]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公司不再选聘[20] -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违规作假,审计委员会有权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20]
神州数码(0000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4] - 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19]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至少开一次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审计工作 - 实施审计可采用检查、观察等方法,获取证据并编写底稿[20] - 完成审计后出具报告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24] 监督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7]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神州数码(0000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担保额度规定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6]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股东会审批条件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批[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批[1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须审批[1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7] 审议同意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关要求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8] 其他担保规定 - 被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文件有虚假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4] - 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9] - 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9] - 董事会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需及时披露并整改[25] - 对外担保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31] - 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有权处分并追偿责任人[31] - 董事会违规做担保决议,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1]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 书工作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 ...
神州数码(0000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1 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 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登记报备工 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
神州数码(00003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10月9日获批发行4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5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01年2月26日更名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 - 2015年12月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6] - 2016年3月30日更名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3444335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23444335股,全部为普通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8]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提起诉讼[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标准[37][3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8]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8]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经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0] - 董事会有权决定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82]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超5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超2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单笔不超5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84]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2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2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3]
A股股票回购一览:今日26家公司披露回购进展
新浪财经· 2025-10-30 07:39
股票回购总体情况 - 10月30日单日有26家公司共发布27个股票回购相关进展 [1] - 当日进展包括16家公司首次披露回购预案 2家公司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2家公司披露回购实施进展 6家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 - 截至10月30日 今年以来已有1711个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涉及1281家公司 其中330家公司已完成回购金额超亿元 [1] 首次披露回购预案 - 当日共6家公司股票回购预案金额超千万 [1] - 禾迈股份 三力士 民生健康回购预案金额最高 分别拟回购不超2.0亿元 6000.0万元 5054.4万元 [1]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 - 大禹生物 新威凌回购金额最高 分别拟回购不超559.6万元 2.02万元 [1] 回购实施进展 - 古越龙山 嘉益股份回购金额最高 分别回购1.86亿元 9902.46万元 [1] 已完成回购 - 当日共5家公司回购金额超千万 [1] - 华发股份 神州数码 若羽臣已完成回购金额最高 分别回购3.1亿元 2.03亿元 2.0亿元 [1] 年度回购金额排名 - 贵州茅台 牧原股份 中远海控回购金额居前 分别已完成回购60.00亿元 30.01亿元 21.46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