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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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2025一季报净利润-0.32亿 同比增长21.95%
同花顺财报· 2025-04-23 20:3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00元,与2024年和2023年一季报持平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净资产为0.5元,较2024年一季报增长2.04%,2024年为0.49元,2023年为0.47元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公积金为2.68元,与2024年和2023年一季报持平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未分配利润为 -3.25元,与2024年持平,2023年为 -3.27元 [1]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收入为3.72亿元,较2024年一季报增长0.54%,2024年为3.7亿元,2023年为3.78亿元 [1] - 2025年一季报净利润为 -0.32亿元,较2024年一季报增长21.95%,2024年为 -0.41亿元,2023年为 -0.35亿元 [1] - 2025年一季报净资产收益率为 -3.07%,较2024年一季报增长22.67%,2024年为 -3.97%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69695.35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41.47%,较上期减少2557.34万股 [1]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504.2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0.05%,持股不变 [2] - 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332.0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98%,持股不变 [2] -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138.6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87%,较上期减少972.61万股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持有2948.8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75%,较上期减少1687.90万股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持有2430.2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45%,持股不变 [2]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持有2098.4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5%,持股不变 [2] - 李斌持有1480.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8%,较上期减少0.80万股 [2] - 邓丽君持有1355.8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1%,持股不变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300.2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7%,较上期增加103.97万股 [2] -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06.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6%,持股不变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本次公司不分配不转赠 [3]
沈阳机床(00041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3 20:32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明 1-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9443 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沈阳机床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552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
沈阳机床(00041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20:3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0,385.06万元[8] - 2024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2.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4%[1] - 2024年末公司合并负债合计22.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7%[2] - 2024年末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合计10.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2] - 本期合并净利润为1134.497586万元,上期为2918.559817万元[24]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4.4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99%[1] -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17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97%[1] - 2024年末公司存货为5.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07%[1] - 2024年末存货账面余额722,896,384.12元,账面价值565,681,610.40元[190] - 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21亿元,坏账准备为22.04亿元[181] 股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4,746,603股,控股股东持股占比42.90%[41] - 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380,710,659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2,064,746,603股[41] - 2019年公司重整,以每10股转增12股,总股本扩大至1,684,035,944股[40] - 2013年公司定向增发22,000万股[38] - 2007年公司以每10股转增5股、派送1股红股、派0.5元现金红利,实施后股本总额为545,470,884股[37] 会计政策 - 公司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分为两类[63][69]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跌价准备[99] -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106] -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才能资本化[125]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34] 其他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本年比上年减少3户[43]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销售费用影响为 -9,460,787.67元,营业成本影响为 9,460,787.67元[174] - 沈阳机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77]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沈阳机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12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20%税前摊销[178] - 公司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为亿元以上,重要的在建工程为1,000万元以上,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为500万元以上[46]
沈阳机床(000410)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3 20: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1-2 | | --- |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9442 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 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沈阳机床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 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沈阳机床公司 管 ...
沈阳机床(00041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3 20:32
| 目 录 | | --- |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9445 号 |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 --- | --- | --- |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年度募集资金 | 1-3 | |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2024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年度募集资金 | 1-2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机床公 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 ...
沈阳机床(000410) -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5-04-23 20:32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通过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9441 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沈阳机床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5522 号无 ...
沈阳机床(0004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0: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 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九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1 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 ...
沈阳机床(00041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20:32
审计相关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沈阳机床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公司职责 - 沈阳机床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4] 审计结果 - 沈阳机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其他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10]
沈阳机床(00041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0: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哈刚先生、王英明先 生、袁知柱先生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经评估,现 就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哈刚先生、王英明先生、袁知柱先生 本年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 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
沈阳机床(0004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英明
2025-04-23 20: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 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充分执行了监督义务,现 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英明先生: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 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 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 省教育厅法律顾问,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自查报告。经核查 本人任职经历,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