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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11-22 17:49
股东持股情况 -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48,466,346股,占总股本26.22%[1][3] -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持股715,104,702股,占总股本11.37%[1][3]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28,728,827股,占总股本10.00%[1][3]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5,189,452股,占总股本9.63%[1][3] - 汪林朋持股372,049,824股,占总股本5.92%[1]
居然之家: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4-11-21 20:41
股份回购 - 2024年11月2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第四期股份回购议案[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10000万元[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4.15元/股[2] -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方案起不超12个月[2] 专项贷款 - 收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7000万元专项贷款承诺用于股票回购[1] - 借款金额不超7000万元,且不超回购金额上限的70%[4] - 借款期限不超12个月,专项用于回购,信用免担保[4] - 贷款额度7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5]
居然之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20:1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的 0.19%。前述总股本占比的测算依据为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 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监事会 ...
居然之家: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0 20:11
股份回购 - 第一期2021年3月22日至10月14日回购32,279,994股,成交2.05亿元[3] - 第二期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日回购26,929,305股,成交1.35亿元[4][5] - 两期共回购59,209,299股,第一期员工持股用41,011,653股[5] - 第三期拟用3000 - 5000万元回购,2024年10月9日至11月13日回购17,250,500股,成交5000万元[5][6] 股份注销 - 拟注销35,448,146股,注册资本由62.87亿变为62.52亿[2][9] - 注销后限售股占比5.25%,流通股占比94.75%[11] 后续安排 - 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申请注销股份[2][13] - 将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13]
居然之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20:1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林 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 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第四期)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 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 ...
居然之家: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
2024-11-20 20:11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1][8][12][13] - 回购价格不超过4.15元/股[1][7][8][12][13]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2409.64万股,占总股本0.38%[1][8][13] - 按下限测算预计回购1204.82万股,占总股本0.19%[1][8][13] - 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方案起不超12个月[1][11] - 回购股份为A股社会公众股,用途是注销并减资[8] -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10] 股本情况 - 回购前总股本6287288273股,限售股占比5.22%,流通股占比94.78%[14] - 按上限测算回购后总股本6263191887股,限售股占比5.24%,流通股占比94.76%[14] - 按下限测算回购后总股本6275240080股,限售股占比5.23%,流通股占比94.77%[1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18.70亿元,归母权益202.98亿元,货币资金23.40亿元,资产负债率58.84%[16] - 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归母权益和货币资金的0.19%、0.49%和4.27%[16] 合规情况 - 董事等相关人员前六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行为[17] - 控股股东等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17] 其他 - 相关人员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尚不明确[18]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回购事宜,授权至事项办理完毕[20] - 2024年11月2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1] - 回购存在价格超上限等风险[22][23] - 公告列出回购方案备查文件[24]
居然之家: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2024-11-20 20:11
回购情况 - 第三期回购资金3000 - 5000万元,价格不超3.5元/股[2] - 2024.10.9 - 11.13完成回购,累计17250500股,占比0.27%[4] - 最高成交价3.06元/股,最低2.73元/股,成交49999711.39元[4] 用途变更 - 回购用途从员工持股等变更为注销减资[2] - 2024.11.20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8] 变更影响 - 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6] - 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提高回报[5] - 注销后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地位[6]
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0 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
居然之家: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15 19:23
公司历史与现状 - 公司1990年3月10日首次发行13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1997年7月11日,1375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6] - 2019年11月26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57.68608403亿股股份购买资产,12月20日更名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8728.8273万元[9] - 现股份总数为628728.8273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31]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46] 决策与审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6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2][9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批[9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97] 组织架构与任期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4名,董事长1人[86]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是职工代表[122]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2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2][15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8]
居然之家: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9:23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合称"有 关法律")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作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 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确、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 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