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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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11 20: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 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 ,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 、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议案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 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 ...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20:47
1、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 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 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 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 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 ...
尚太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3-12-11 20:4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 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孙跃杰、左宝增、任跃杰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审核意见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
尚太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20:47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
尚太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20:4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所做陈述、说明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本所及本所律师已 得到 ...
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20:47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 ...
尚太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2023-11-30 16:0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6号)核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94.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29.2556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363.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2022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87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
尚太科技: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3-11-30 16: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李波先生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但作为第一届监事会离任监事,辞职后将继 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监事人员及《石家庄尚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2020年8月)》股份锁定及减持要求的规定。 李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 间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李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波先生的离职申请已经公 司书面同意,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
尚太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1-30 16:05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李龙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 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李艳女士简历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出具的《国信证券关于更换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指定李 龙侠先生、李钦军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现因李龙侠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正常进行,国信证券指派李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李龙侠先生担任公司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尚太科技: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3-11-17 11:4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 和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 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 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 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 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 间以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