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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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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4 19:30
会议信息 - 协鑫能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1]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15]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3][6][9][10] -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更名[3][6] - 修订制度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 制度制定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12] - 制定制度于2025年7月完成,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4][7][11][14][16]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5日[19]
协鑫能科(00201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04 19:30
权益分派 - 以1,581,450,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6]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58,145,054.80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7月11日[7] 数据相关 - 累计回购股本41,874,066股[4] - 现金分红占2024年净利润比例32.34%[4] 其他 - 除权除息价=登记日收盘价 - 0.0974204元/股[3]
协鑫能科(002015)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7
问责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5] 问责范围与种类 - 范围含未履职、未完成任务等情形[7][8] - 种类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 经济处罚规则 - 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12] - 故意担全责,过失按比例担责[13][14] 问责提出与处理 - 不同对象问责由不同人提出[18] - 提出后收集资料并报审议批准[20] 被问责人权利与中层参照 - 被问责人有说明、申辩等权利[21] - 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参照执行[23]
协鑫能科(002015)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7
捐赠额度限制 - 年度累计捐赠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比例不超3%[14] - 单笔捐赠占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内或低于3000万,总裁办公会讨论后报董事长审批并备案[14] - 单笔捐赠超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且超3000万,总裁办公会讨论后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年度累计捐赠超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超5000万,其后每笔捐赠报董事会批准[1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用于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等,生产经营需用主要固定资产不得用于捐赠[11] - 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等[12] 监督与处罚 - 内审部门每季度末对已发生捐赠事项检查总结并形成评估报告[18]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提交司法机关处理[20]
协鑫能科(002015) -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7
借款人员要求 - 入职满2年、绩效岗级符合要求或有突出贡献可申请,董事和高管不符[5] - 无不良征信记录,否则取消资格[9] 借款规则 - 期限3年以内,不满一年到期还本付息,一年以上年末付息[6] - 用途仅限应急生活需求,严禁转借[6] 额度限制 - 公司年借款额度不超上年度审计净利润3%[7] - 员工借款额度不超年度总额10%[8] 还款规定 - 主动离职提前10工作日、被动离职10自然日结清本息[10] - 调离公司主体外组织30自然日内结清[10] 违约处理 - 逾期收违约金和额外费用,催还费员工承担[11] - 违纪违规取消资格,未结清可法律追回[12]
协鑫能科(002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7
薪酬制度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5] - 独立董事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11] - 任实职董高实行年薪制,含基本与绩效年薪[13] 考核分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初步分配[15] - 年度结束根据数据评定绩效,提出预案报批[15] 发放方式 - 基本年薪分月发,绩效年薪按年发[17]
协鑫能科(0020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6
内幕信息界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保密负责人[5] - 大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主要资产重大变动等属内幕信息[8][9]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含公司董高、大股东等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1][13] - 财务人员报表公告前不得泄密,提供需备案[13] 信息记录与报送 -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时间,违规核实追责并2日内报送[14] - 内幕信息公开后5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17][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协鑫能源为2025年7月[24][25]
协鑫能科(0020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7]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投资者沟通内容 - 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3]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专人接听[14] - 及时更新公司网站放置投资者关心信息[15] - 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定期与投资者见面[16]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16] 业绩说明会与活动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部分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0]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0]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派两人以上陪同记录[20]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2]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4] 工作管理架构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证券部承办[29] 工作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31] 档案保存与制度修改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3] - 制度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36]
协鑫能科(00201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6
内审人员与报告频率 - 内审部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二人[8]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资金与事项审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计划与报告提交 - 内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内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4] - 内审部应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2] - 内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4] 审计流程 - 内审部编制审计方案需考虑多方面因素,经审核批准后实施[28] - 内审部根据计划选派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制[29] - 内审部在实施审计前三天或进场审计时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30] - 审计小组依据计划实施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形成工作底稿[31] - 审计终结依据底稿出具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32] 结果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应在五日内书面提至董事会[33] - 完成审计后内审部及时建立并归档审计档案[33] 奖惩机制 - 违反财务审批权限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受处罚[35] - 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按规定表彰或奖励[36] 问题反馈 -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被审计单位可向董事会反映[3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法规和章程办[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协鑫能科(00201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9:16
人员任职 -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特定犯罪情况及破产清算相关人员限制担任总裁[9] - 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情形应30日内解除职务[12]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13] 人员管理 - 董事会提前一月解聘总裁、副总裁并说明理由[13] - 总裁缺位15个工作日内确定代行人员[14] - 解聘或辞职总裁需进行任期审计[14] - 总裁、副总裁离职后仍需保密商业秘密[14]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每月一次,特定情况两日内召开[22] - 会议由总裁或委托副总裁召集主持,参会有总裁等[21][22] - 会议决策原则含汇报董事长等[23] - 会议议题涵盖公司经营重大事项[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业务制度 - 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度[29] - 投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实施[28] - 总裁提名副总裁等需征求意见,任免部门负责人需考核[28]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8] 人员职责与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有多项义务,如不得特定企业兼职领薪[31] - 总裁应履行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责[34] - 总裁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37] -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制,副总裁协助工作[38] - 总裁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40] - 考核总裁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等[43] - 总裁任期成绩显著,董事会给予物质奖励[44] - 总裁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46] - 总裁离任需审计[47] - 总裁工作失职失误,董事会追究责任[4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