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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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4-01-15 19:2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司根据需要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9:2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东华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女的配 ...
东华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15 19:2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之 公司简称:东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140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0 | |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 | 10 | | (二)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 12 | | (三)结论性意见 | 13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4 | | (一)备查文件 | 14 | | (二)咨询方式 | 14 | 一、释义 1、上市公司、公司、东华科技: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东华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1-15 19:21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华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行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现场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15 19:2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 调整,公司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4-01-15 19:21
四、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独立董事: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 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所涉及的公司业绩指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2024-01-15 19: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 | 2023 年 11 月 15 日 一、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所涉及的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达到《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均已达成。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为 150 人,可解除限售股 数为 222.75 万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工作。 东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会议。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黄攸立先生主持,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会议形成意见如下: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9:2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东华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9:2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 A 楼 1605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汪毛平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 ...
东华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9:2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08 号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本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 解除限售的合法合规性、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本律 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 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解除限售之目的使用,非经本律师同意,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