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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0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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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公告
2024-12-13 21:09
人事变动 - 2024年12月12日公司聘任穆荣哲、赵小彬为总经理助理[1] - 穆荣哲、赵小彬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股份情况 - 穆荣哲持有公司股份55000股,含未解禁13750股[2] - 赵小彬持有公司股份13750股,均为未解禁股[4] 表决结果 - 聘任穆荣哲、赵小彬为总经理助理表决均全票通过[1][3] 其他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同意审核意见[1] - 公告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7]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13 21:09
股权与关联关系 - 陕煤集团持有公司20.79%股份,公司与榆林化学构成关联关系[1][5] 合同相关 - 2024年12月12日董事会通过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销售合同议案[2] - 销售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9] 榆林化学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总资产323.82亿元、净资产88.42亿元,营收74.04亿元、净利润0.32亿元[4] - 2024年9月末总资产335.34亿元、净资产101.51亿元,1 - 9月营收61.05亿元、净利润8.24亿元[4] 交易金额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榆林化学关联交易金额为4.38亿元[13] 定价与结算 - 聚酯级乙二醇和副产品有暂定价与结算价公式[9] - 乙方按暂定价100%支付货款,月度和年度有结算时间[10][11] 审议意见 - 监事会认为合同定价合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认为合同符合原则,同意签署并提交审议[15]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事项的意见
2024-12-13 21:09
聘任总经理助理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所涉及聘任总经理助理事 项。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审查公司提供的相 关材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事项的 审核意见如下: 1.同意聘任穆荣哲先生、赵小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东华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郭社增 李立新 陆 熹 2024 年 12 月 2 日 2.穆荣哲先生、赵小彬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 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能力。 3.穆荣哲先生、赵小彬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
东华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21:09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 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承义法字第 00320 号 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 技"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之约定,指派鲍金桥、束晓俊律师(以 下简称"本律师")作为东华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2-13 21:09
特别提示: 1.本公司 2017 年至 2023 年系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2024 年度拟聘北京大地 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综 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同时基于立信事务所 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时间较长,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 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应变更审计机构。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作 为审计机构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3.本公司聘请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 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地泰华事务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12-13 21:09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4-12-13 21:0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以及《东 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依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担保是指各企业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由各企业履行债务、承担责 任或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行为。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 函件的隐性担保。 本规定所称"以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章程》修订案
2024-12-13 21:07
章程修改 - 公司拟修改《章程》5条内容[1] - 注册资本拟从70804.0122万元改为70801.3872万元[1] - 股份总数拟从70804.0122万股改为70801.3872万股[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改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 其他 - 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3]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2024-12-13 21:07
审计机构相关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1] - 会议审议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一致同意聘任该事务所并提交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2]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八届五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24-12-13 21:07
人事变动 - 聘任穆荣哲和赵小彬为总经理助理[2] 审计与激励计划 - 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3] - 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3] - 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 业务合作 - 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签署产品销售合同[4][5]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5]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和投资管理规定[6]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1] - 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0]